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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犯罪熟人作案

A-A+2015年8月18日《生命时报》评论

  受访专家:著名安全教育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教授 王大伟

  近日,中国传媒大学女研究生周某失联36小时,后确认被同校男生李某强奸未遂杀害遇难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3日,杭州一名女孩失联多日确认被他杀;6月29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女生许某尸体被发现,下体赤裸。一直以来,女性都是遇害的高危人群,学习如何自我保护,至关重要。

  著名安全教育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教授王大伟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女性从小就应该多学习自救、自护、自助的知识和技能。当然,公安、司法等部门要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严惩凶手;社会、学校、家长应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并尽早发现和及时疏导有异常行为的人(如此次事件中的李某,曾多次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原不原谅是上帝的事情,我只负责杀掉你”、“无尽的杀戮”等信息)。王大伟说,有研究发现,近60%的犯罪(包括强奸案件在内)都是熟人所为,这次周某的遇难也是如此。根据多年经验,王大伟详细指导了女性在出现以下情况时,该如何自我保护。

  独居在家时

  独居女性付某因酷爱淘宝被快递员盯上,后因呼救被罪犯用枕头捂住嘴、卡住喉咙致死。近年来,与上门服务,如查电表、水表,快递员有关的犯罪行为增多。女性单独收快递时,一定不要把门彻底打开,别让快递员入内,建议尽量将收货地址改成公司。

  女性独居时,一定要注意别在阳台上晾晒内衣、内裤等女性衣物,不在报纸信箱上留下名字,确保门窗是安全的,并在夜幕降临时,拉上窗帘以防偷窥。如果到家后发现门窗有被撬迹象,切勿进屋、喊叫,应尽快找人帮忙,因为此时罪犯可能还在屋里;如果发现户外有可疑人员,或婴儿啼哭等异常现象,也不要独自过去探看,可以打电话给朋友或警察。

  单独外出时

  夜晚独自外出时,一定要做到“五不”:不佩戴贵重首饰,不衣着暴露,不搭乘陌生人的车,不打黑的士,不走人少、灯光黑暗的街道。教大家一个“发现尾随术”:走路时,眼睛要看向对面街道而不是前方,并随时回头看看是否有人尾随。一旦发现有人跟随,就走向马路另一侧摆脱。必要时,在马路两侧反复穿行。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不要走人少的小路、近路、小胡同等空旷地带。如果有车停在面前威胁你,应沿车头相反方向奔跑,并放声大叫。感到紧张、危险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立马向人多的地方,如商店、电影院等地方跑,千万别向小胡同、电话亭跑,很可能被罪犯堵住。单独外出应尽量告诉亲友,去做什么、大概什么时间回来。

  被陌生人搭讪时

  “需要我帮忙吗”“你能帮我个忙吗”“咱们是老乡”……王大伟说,很多女性被害都是从接受陌生人搭讪开始的。面对陌生人的搭讪,一定要有戒备心,不能对方问什么就答什么,一句 “我在等男朋友”很可能就打消了对方的害人念头。当然,更不要随便跟随陌生人去陌生的地方。与陌生人初次见面,一定要安排在人多的公共场合。

  与熟人相处时

  “除了60%的强奸是熟人作案外,犯罪心理学上还有个‘警惕性公式’,”王大伟说,它指的是面对越熟悉、信任的人,警惕性越低。因此,女性和异性尤其是熟悉的异性,在房间、宾馆、汽车等封闭空间内相处时,一定要牢记“独处不超过30分钟原则”,或只要感觉对方在动作、言语上有出格的地方,就应该及时脱身。如果已经了解到对方性格孤僻、怪异等,则更应当心。

  发现苗头时

  王大伟说,如果发现有人想对自己图谋不轨,除了想方设法第一时间逃跑外,还有个“四喊三慎喊”,即:“男友在旁高声喊,二三女友高声喊,白天高峰高声喊,旁有军警高声喊;天黑人少慎高喊,孤独无助慎高喊,直觉危险慎高喊,斗智斗勇智为先。”他说,喊与不喊的根本标准是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建议女性随身携带一个“尖叫报警器”。

  已经被困时

  如果预防失效,发现自己已经被困,保住性命是最关键的,千万不要贪恋钱财。王大伟说,此时要告别慌乱、大喊大叫、无效攻击、等死等“羊一样的反抗”,而要用镇定、隐蔽、致死一击、果断逃难等进行“狼一样的反抗”,这种反抗的核心是斗智斗勇与对方谈判,而不是用尽蛮力、强烈反抗。

  遭遇侵害时

  王大伟说,侵害发生时,还有个“二龙戏珠”必杀技:第一招,抓起地上的一把土返身扬到犯罪分子脸上;第二招,扎破对方的眼睛;第三招,用膝盖拼命顶他的下部。建议女性随身携带石灰粉、辣椒粉,没有土时,它们能派上大用场。此时,还要做两件事,一是学会留下标记或证据,如在罪犯身上留下抓痕,对方的遗留物、毛发、精斑等;二是多记住罪犯的特征,为日后报案留下宝贵线索。

  侵害发生后

  “在侵害事件发生后,要给予受害者生理、心理、法律三方面的援助,”王大伟说,生理援助就是及时看医生;心理援助是要及时对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及必要的干预治疗;法律援助则是要注意保护受害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责。其实,侵害发生怎么补救都为时已晚,最关键的还是做好预防,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生命时报记者 江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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