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教育频道>健康教育>正文

破解校园暴力之殇

A-A+2015年7月27日中国青年报评论

  近来,校园暴力成为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热点话题。校园暴力犯罪发生次数虽不是很多,但危害严重。

  广义上的校园暴力包括校园暴力犯罪和校园欺凌。我们平时所说的校园暴力多是狭义上的校园暴力即校园欺凌,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合理辐射地域,由校内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

  浙江省庆元初中几名学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小孩;云南一女生被6名女子殴打并强行拍裸照上传;江西省永新县多名初中生模样的女孩对着另一名跪着的女孩连扇耳光,不时用脚踹其身体,殴打时间长达5分钟;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一名女孩遭3名女初中生扒光羞辱;中国女留学生在美国洛杉矶遭同伴绑架暴力凌辱……

  校园暴力事件情节恶劣,令人震惊和气愤。一些施暴者为了炫耀或者其他原因,还将视频传到网络上,花季少年的这等嚣张和无所谓,不得不令我们深思:现在的孩子们到底怎么了?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我们对此该怎么办?

  校园暴力形成的土壤

  人是群体性动物。校园中的学生,更易于以群体的方式显示其存在感。如果把班级、专业方向、学习小组等视为正式组织的话,那么,老乡会、同学会、姐妹帮以及多种形式的非正式组织等,也是极其普遍的学生生活场域。

  在校园的正式组织较强而非正式组织较弱时,正式组织的价值观念就会较好影响非正式组织的价值取向,非正式组织就会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存在,校园暴力就会被抑制在较低的水平。在正式组织较弱而非正式组织较强时,非正式组织的价值理念与处事方式就比较盛行,非正式组织就会生产出一些“越轨性”的行为准则,为校园暴力的产生形成土壤。

  正因如此,人们经常见到的现象是:具有反社会行为的非正式组织成员经常会沦落为施暴者。但在这些施暴者内部,因为群体成员之间已经形成基本共识,也安排好了自己的角色与行为处事方式,并生成了一整套有形或无形的规则秩序,故发生烈性冲突的概率较小。

  所以,校园暴力更多地发生在“不熟悉的群体内部”,或者更多地发生在两个或数个不熟悉的群体之间——尤其在存在融合障碍或整合障碍的群体之间。于是,“我群”与“他群”之间的冲突、或者群体与离群索居的人之间的暴力,经常会表现得更显著、也更典型。班级之间的打群架、或者不同学校学生之间的打群架、或者不同来源地学生之间的肢体性对抗冲突等,都是最常见的群体暴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学校的整体整合水平较低、生源结构多元化、家长阶层地位异质化,师资力量较差、校园中缺少正能量的主流意识,则校园内部就易于产生出校园暴力,这种暴力既可能表现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施暴,也可能表现为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施暴。正因如此,那些教育资源供给较弱的学校,才是校园暴力发生率较高的学校。治理校园暴力的重点,一方面应该放在教育资源最为稀缺的学校,另外一方面还应该抓住校园文化这个牛鼻子,强化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文化对校园亚文化的整合力。

  校园暴力年龄趋小化

  在重点整治校园暴力高发学校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他校园。即使在一些“名校”,也间或会发生一些形形色色的暴力行为。因为男生自小淘气,也因为男性在社会化过程中更易于被灌输进孔武有力的概念,所以,男生之间的暴力、或者男生对女生的暴力,便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

  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女生对男生的暴力、女生对女生的暴力,却渐趋增长。在女生对女生的暴力中,羞辱性的、夹杂着性侵害的、扒衣摄像以丑化其人格的、或者女生与男生联合起来对被害人施暴的那种恶性暴力所造成的危害更严重。如果说云南某高校10名女大学生殴打室友的施暴现象让人难以理解的话,那么,广东开平某中学男女同学对一名女生的欺凌和强奸,则更让人震惊。

  在校园暴力中,最让人担心的地方还在于施暴者年龄的趋小化。社会分化的加剧、离婚率的上升与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人口流动导致的家庭碎片化、基于学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陌生感、网络暴力与情色小说的渲染、食品营养水平的提升等,一方面在精神层面移植了成人世界的男女关系,另外一方面还为身体的早熟准备了客观载体。但心理的稚嫩,却难以在思想领域驾驭身体的需求,也难以消解恋爱挫折带来的情感压力,更难以在困惑时得到家长的关怀。

  所以,青少年之间存在的嫉妒性情杀,或者由择偶竞争所产生的嫉妒性报复等,往往会导致故意伤害行为。如果说1970~1980年代这类故意伤害经常产生在大学的话,那么现在其已经蔓延到高中、初中和小学了。曾经发生在福建连江县初中女生的“打人”事件,就是留守家庭子女的恶性暴力事件。而云南楚雄某高中发生的情杀事件,就可能导因于3名男生同时喜欢上1名女生。所以,强化学生的情商教育、帮助青少年形成健康的男女两性关系、正确处理恋爱中的矛盾与冲突,是治理校园暴力必不可少的内容。

  歧视是生成校园暴力的另一主因

  歧视是生成校园暴力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一个熟悉的群体,经常会对一个陌生成员的到来产生欺生心理。如果这个陌生成员与班级中的绝大多数人属于同一阶层时,这种欺生心理会以柔性的方式表达出来:或者情感孤立、或者闲话造谣。但如果陌生成员与班级中绝大多数人不属于同一阶层时,欺生心理便以暴力方式迫使新来者服从。在成人世界,对新成员的驯服往往以合法但不合情的方式进行。在青少年中,这种驯服往往会简单粗暴:或者撕书、或者身体碰撞、或者语言辱骂、或者恶意中伤、或者群体性殴打、或者迫使受暴者下跪或自抽耳光,这都是常见的施暴方式。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于会发展到投毒,等等。正因如此,包容性社会建立的基础,应该贯穿于全日制教育的始终。青少年的认知世界,更具弹性,也更易于与异质性个体建立联系。只有让青少年树立起“包容”观念,才能消解对“他群”成员的歧视感。

  如果班主任老师对学生的世界很不熟悉,或不加控制地授权让班干部去解决主要问题,则具有“失范倾向”的学生发出“失范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大增——使用暴力以征服歧视对象的想法就很容易被构思出来。如果家长不在身边,则留守家庭和离异家庭的孩子更易于“失范”。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在校园暴力治理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老师的歧视性行为,往往会成为学生的歧视性行为的诱导因素与鼓励因素。

  当前的应试教育,重理论、重知识点、重考试技能的培养,但却轻情感教育、轻团体意识的培养、轻德育和法治精神建设。在社会转型改变了原有社会的基础结构,在家庭小型化与家庭的教育功能进一步弱化的情况下,要尽快治理校园暴力现象,就必须一方面加强班主任的公正心、责任心与民主管理能力,另外一方面在课程设置中,强化情感、德育、法治、团体意识培养的内容。

  莫让校园暴力成为“关注暴力”

  校园暴力的行为类型各异,严重程度也不同。但从当前媒体的评论看,大多并不关注暴力行为的多样性,人们陷入对校园中欺凌、伤害弱势群体的自我想象中,唤起对受害孩子的同情和担忧。在此焦虑的社会氛围中有两种声音,一种是坚决杜绝校园暴力行为,另一种是表达了对施暴的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担忧。

  而基于这两种声音,笔者最关切的两个问题是,暴力行为何以在校园中一再发生?何以有些青少年会成为施暴者?

  暴力行为是社会冲突的一种表现形式。在社会学家看来,社会的常态应该是稳定、和谐且有秩序的;但是,现实社会却总是充满着冲突。校园是社会的缩影,冲突时刻存在于其中。马克思经典的理论论述便是资本主义的特点就是两大阶级的冲突,之后德国的社会学家达伦多夫在1959年探究冲突的社会根源究竟是什么。他认为,权威是人类社会的一种“零和(zero-sum)”资源,要么有,要么无,因此权威不平等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不平等的权威资源分配必然会导致不平等的权力结构,从而产生地位不平等的社会群体,社会地位上的差异,不可避免地决定了他们存在相互冲突的可能。

  在对青少年校园暴力进行原因分析时,不能仅仅从个人的某种心理需要满足与否的角度来对校园暴力进行解释,还应关照到暴力行为背后存在的群体间的冲突,尤其是校园中不平等的群体冲突。

  在同样的冲突社会环境中,为什么有的青少年成为施暴者?而其他人却没有。社会学家认为,青少年的暴力行为是一种越轨行为,要想变成越轨者,他必须有机会去学会越轨。因此,我认为校园暴力施暴者的行为通常是从一个人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中习得,这里的社会环境可能是校园及周边环境、社区和家庭环境,等等。这一观点早在1929年就在一项美国人的研究中得到支持,他们在芝加哥附近的一个高犯罪率地区发现,新来者向已经居住在这个地方的人,主要通过孩子的游戏群体和青少年团伙学习越轨行为。

  那么,为什么暴力的模式对有些青少年有吸引力,而其他人则倾向于遵从社会规范呢?萨瑟兰的差异性联合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受到了遵从和越轨行为的双重影响,这些影响在个人的思想中展开斗争,哪个方面在思想上占了上风,哪个方面就会去引导人们的行为。有几个因素会促使人偏向越轨:与教唆越轨的人联系越密切,与之交往的次数就会越多、越频繁和越持久,且接触时的年龄越小,当事人变为越轨者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校园暴力的青少年团伙成员年龄越小,团伙互动越多,越容易受到年长成员的影响。

  当前大众媒体所关注的青少年之间的校园暴力,已经将参与暴力的青少年与未实施暴力的青少年无形中隔离出来,而我们需要讨论的是,校园暴力中的青少年真的是“问题人群”吗?如果青少年的家长、老师、朋友、媒体、大众等仅仅依照他们的行为就赋予了他们这个标签,后果也许是加重和促进了他们的暴力行为。一些社会学家已经发现标签越轨能够产生持久的影响。那些一旦获得“暴力青少年”标签的人,不会再简单地被当作校园的学生、父母的儿女、大家的朋友,而多少会被当作正常社会之外的人。即使这个孩子实际上只打过别人一个耳光、用铅笔戳了他人的胳膊一次,其社会后果也是一样的。而当被标签化的孩子一旦面临了社会和周围人的压力,会再一次推动他们寻找青少年小团伙的人,去寻找情感支持。一旦形成这种行为模式,他/她也许就永远放弃不了这种行为了。

  今天,我们之所以如此关注校园暴力,是因为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而这里的青少年是包括校园暴力的施暴者的,而不是排除他们在外。我希望改变的是他们的行为,而不是仅仅把他们揪出来,只说一声,“你是暴力青少年”。

  孩子们怎么了 我们该怎么办

  近来频发的青少年暴力事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担忧。比事件爆发频度更令人不安的,是暴力程度的升级。江西永新、广西合浦、陕西商洛和汉中相继发生的女生群殴同学事件、浙江庆元男童遭围殴事件、河南商城数百中学生赤膊混战视频事件……虽然是一个个个案,却让成年人都觉得心有余悸。

  社会模仿说? 认知缺陷说?

  欲解其惑,必究其因。对青少年暴力行为的解释,最流行的是“社会模仿说”。网络上、电视中、影院里,充斥着各种以暴力为噱头的信息、剧集、大片,线上线下的电子游戏也是打打杀杀。青少年还没有成年,还是孩子,孩子的天性之一就是模仿。在一个暴力现象不时出现的环境中,青少年的行为很难不受影响。

  社会模仿说仅仅提供了某种可能性,但它并不充分。为什么在耳濡目染暴力的青少年中,只有少数孩子实施了类似的行为?“认知缺陷说”提供了进一步的解释。青少年是儿童期和成年期的过渡阶段,在这一阶段,孩子们尽管生理上日趋成熟,但心理上仍然稚嫩,认知功能的发育尚未完全。那些能够意识到暴力行为会对自己、对他人、乃至对社会产生坏结果的孩子,通常不会付诸暴力。而意识不到暴力行为的后果、或是不能准确估计其危害性的孩子,往往容易成为暴力的使用者。现代脑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以没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为对照组,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存在明显的认知功能受损。把欺负别人当作一种游戏,参与者和围观者都认为自身在扮演某种有趣的角色,对暴力不以为惧反以为乐,即所谓“玩暴力”的现象,实际上是社会模仿与认知缺陷的混合物。

  更严重的问题是,明知暴力有害还要施以暴力,这就超出了“认知缺陷说”解释的范围,需要“心理扭曲说”来阐释。比如,6月22日发生在江西永新的群殴女生事件,9人对两人的殴打,先是在县中心广场一处巷子里,由于受到一位成年女性制止,后转移到金鼎大厦的楼顶天台上继续进行。可见,实施暴力的9人,明显存在主观故意,就是要对被打的两人特别是其中1人造成伤害。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容易感情用事,行为不理性的背后,往往都是心理不成熟,甚至是人格缺陷和心理扭曲在作祟。

  是什么导致了孩子心理扭曲

  一种解释是“教育失职说”。因为没有被教育好,所以青少年不清楚暴力是多么不好的行为,或者明知不好却偏要“学坏”。挨板子的,有时是学校教育,有时是家庭教育。家长们在控诉,学校不好好教育孩子。老师们在辩解,家长没有履行好责任。控辩双方的陈词一摆上台面,我们就能清晰地看出,两方面的原因恐怕都有,二者之间更没有良性地沟通与合作。

  另一种解释,是“防线失守说”。道德失守,社会上充斥着的一些负能量,侵蚀着青少年的心灵。而舆论失守,有的媒体对问题少年和“坏孩子”过于宽容,总拿未成年当理由来进行无过错辩护。所以,形不成警示和震慑作用。

  毋庸讳言,开车时的路怒,地铁里的推搡,任何队伍中的插队者,中国式过马路……更不用提那些动辄以拳脚解决问题的方式,这些成年人的行为何以能对孩子成功地说教?

  如果在家里,家长不只关心成绩;在学校,老师不只盯着考试和升学;在社区,邻里氛围相互信任、和睦友爱;在网络上,少一点暴力渲染;在日常生活中,成年人少一些粗暴极端;在初犯轻错后,通过强制性的社区服务和心理干预等方式,孩子在得到惩戒的同时获得帮助和正面激励;在铸成大错后,不论是谁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这些情境成真,青少年暴力事件一定会显著地减少。

  教育重心的调整、社工队伍的培育、传媒产品的分级、心理干预的常态化、行为矫正的强制化等一系列措施,也需要同步推进。尽管任重道远,但我们决不能以此为借口慢吞吞地拖延哪怕一分钟,因为那耽误掉的不仅是时间,更是我们孩子的成长和我们国家的未来。

  跳出校园看校园暴力

  时代不同,校园暴力的诱因各不相同。“文革”时期,批斗、武斗的影响使中国校园暴力普遍存在,暴力的根子在政治。1980~1990年代,随着国门的打开,境外宣扬暴力的影视、文学作品等的大量输入助长了校园暴力,暴力的根子在文化。目前校园暴力之所以出现,原因则是多方面的,也许不会很剧烈,但不可忽视。

  众所周知,父母是孩子最早的老师。孩子在进入校园之前,受到父母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影响,品性已经基本确定。经常参加打架斗殴的孩子,其家庭素质往往较低。一些做家长的人经常脏话连篇,甚至拳脚相加。对他人,也常常表现出很强的攻击性。这都会助长孩子品性中的暴力倾向。

  然而,就算父母有一身的毛病,但是有父母教育通常还是强于父母教育缺失的家庭。比如,留守儿童、单亲或准单亲家庭的孩子,和父母常在身边的孩子相比,出现暴力倾向的可能性更大。爱是需要教习的,当孩子不能充分享有来自父母的爱,他/她往往也不懂得爱别人。

  现代都市生活的诱惑太多,孩子们的心智还不成熟,面对那些诱惑时往往会“情不自禁”,如若孩子过度泡网吧、玩游戏等行为不能被及时制止,一些暴力性很强的电脑游戏,孩子们玩得多了,便会模糊游戏与现实之间的区别,他们身上的暴力倾向越来越强。

  此外,问题家庭的孩子通常有很强的不安全感。在家里,他们找不到慰藉,而在一些同学那里,他们却能够寻见;当一些同学往往由于相同或相似的原因,成绩较差,被学校、老师以及成绩优良的学生所排斥;为了抱团取暖,他们聚在一起,久而久之便形成事实上的小团伙。出于扭曲的荣耻观,以及错误的面子思想,他们会很讲哥们儿义气或姐们儿义气,加之懵懂无知,法治观念淡薄,他们为了小团伙很容易跨过红线,走上暴力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

  虽然校园暴力的凶兆会在家庭里预演,根子却在社会。所以,我们对校园暴力的防治,就应该实行纵深防御,除了加强学校管理,家庭教育外,还应该把战线前移,在社会和家庭环节设下第一道和第二道防线。在社会环节,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应该尽量解决好外地人口的落户、子女上学等问题,而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政府和企业则应该努力在当地创造尽可能多的、有吸引力的工作机会,让当地青壮年尽可能多地在本地就业,少去外地打工。东、中、西部地区政府和企业共同发力,减少留守儿童数量,这既是社会关心下一代成长所需,也是维持校园秩序、社会稳定所需。

  反校园欺凌要用组合拳

  校园暴力不是我国特有的,是由来已久的国际性难题,早在1950~1960年代就在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引起关注。目前,印度、韩国、拉美地区的校园欺凌也较为严重。广义上的校园暴力包括校园暴力犯罪和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犯罪发生次数较少,但危害严重。而我们平时所说的校园暴力多是狭义上的校园暴力即校园欺凌,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合理辐射地域,由校内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

  校园欺凌的形成原因

  目前校园欺凌大致可分为3种情况:一是校外不法人员对在校学生实施欺凌;二是学生间相互实施欺凌;三是师生间实施的欺凌。其中,前两种情况占绝大多数。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它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使受害学生产生畏惧心理,视校园为畏途,影响学业和正常的校园生活。同时,对施暴者而言,则会使他们心理变态,以欺凌同学为乐,暴力倾向严重,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校园欺凌行为一旦发生,就会反复出现,且呈多发态势。据一项相关调查,有73.3%的受访者身边曾发生过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实施欺凌行为一般会选择学校中或周边较为隐蔽的地方,因此家长和教师通常也很难发现和判断孩子是否受到欺凌。

  校园欺凌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从社会层面来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多元利益冲突集中爆发,严重冲击着社会公众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失范现象。特别是网络中一些暴力内容的放大和传播,树立了“坏榜样”,对孩子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此外,网络世界的虚拟性、隐蔽性使欺凌者无所顾忌,使同网络欺凌相联系的校园欺凌多发。其次,从学校层面来看,不少学校教育仍以分数为主,学生评价标准单一,学习成绩好便一切都好。成绩差的学生往往得不到同学和老师的认可和关心,使他们自暴自弃,这往往是日后产生欺凌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学校运用校规校纪处理有欺凌行为的学生也很不够。再次,从家庭来看,家庭结构缺陷和家庭教育不当,也是导致校园欺凌不断抬头的重要原因。最后,从青少年自身来看,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期,精力旺盛,理智不够,情绪起伏大,是非观念尚未稳定,容易目无法纪。很多校园欺凌事件就是由于学生不成熟,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疏导,出于发泄压力、模仿、炫耀、寻求团体归属感等导致的。

  遗憾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律文件均未提及“校园欺凌”一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对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校园欺凌预防乏力,惩处无方,似乎教育、公安、社区等社会各方面都在管,但由于主体责任不明确,实际上的防治工作尚未形成合力。家庭、学校、政府管理上的不重视和缺失,及处理上的不到位,没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矫正校园欺凌,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校园欺凌的蔓延。

  如何矫正校园欺凌

  预防和矫正校园欺凌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需要用组合拳。除了要切实转变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关注、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外,我们还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舆论宣传。披露欺凌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当然要注意保护隐私和防止渲染欺凌暴力行为),特别要引起家长、老师和学生的共识、共鸣,应在校园中响亮喊出“不准欺负我的同学”的口号,张贴醒目的宣传画。如,英国政府从2005年起在每年的11月举办全国性的反欺凌周活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建议我国在每年6月的第2周,设立“反校园欺凌宣传周”或“宣传日”。

  二是加强家庭、学校、社区及公安等的协作。家庭中要有底线教育,教育孩子不能缺德、不能犯法,要遵纪守法,违反法纪要承担责任;学校法制副校长职责要落实,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且对学生多用实例教育,同时要发挥校规校纪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作用。还应特别加强和重视发挥好学校心理辅导老师的作用,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学校及周边区域特别是隐蔽的地方要普遍安装监控摄像头,不留死角;学校(包括学校的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及合适的高年级学生)应和家长、社区、公安等共同成立反校园欺凌小组,专门负责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问题,学生受欺负要有“地儿”受理(日本实行从上到下的联动机制,中小学生遭欺凌时可拨打24小时咨询热线),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

  三是持之以恒地净化影视、游戏及网络空间。对影视、游戏及网络中的暴力、欺凌、色情等内容要严格审查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特别增强正能量的宣传报道,为青少年树立好榜样、好导向。

  四是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处理校园欺凌只能援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处理。而实际处罚很少,力度也不够,有的只是赔钱了事,不足以对此现象产生震慑。针对校园暴力问题,世界各国都纷纷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早在2000~2002年,美国加州等15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韩国于2004年也正式出台《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2013年6月,日本六大政党共同提出《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在参议院正式会议上获一致通过。当前,我国可比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最近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尽快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规,明确监护人、学校、社区、公安、司法等的职责;同时尽快出台新的工读(专门)教育条例,对不适宜一般学校教育的学生依法进行专门教育;司法机关应加大对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的惩罚力度,各方形成合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张翼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联系我们

运营总监:韦 锋

新闻总监:韦敬鹏

美术总监:陈 煜

新闻热线:18277195168

投稿邮箱:gxguilong@sina.cn

监督邮箱:1582012345@qq.com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免责声明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