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纳雍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7月4日,曙光中学校外发生一起学生因矛盾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据称,受害者郑某的学习成绩优异,事发疑因考试期间郑某未给同学抄袭而遭十多人殴打。
十多个学生围殴、侮辱一名同学,手段堪称残忍,最近一段时间来,类似的校园暴力已经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是什么让未成年的学生,无法无天到这种地步?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根本就不懂得法,缺乏做一名合格公民的基本价值观。
良好的价值观教育,是基于生活的教育,就是要结合学生的日常生活进行教育,在这方面,有的学校当前正从以前动辄对学生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的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管学生怎么犯事,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教师担心自己对学生进行批评,会惹来麻烦。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惩罚,有助于学生养成规则意识,但现在,这方面究竟该怎么处罚,却没有规矩。比如,一名同学打了另一名同学,该怎么处理?很多时候,学校老师会把家长叫到学校,教育家长,要管教好孩子,可这是对家长的处罚,还是对学生的处罚?学生会从中吸取教训吗?今天很多中小学老师,甚至已不愿对学生严加管理——你要干什么,随你去。只要事情发生在校外,就与我无关。
从国外学校经验看,对违规学生,从来没有纵容,也很少由教师自行处罚,而是会有规范的程序。如果学生的行为违反校规,那么,老师会把学生的违规行为,告诉学校的学生事务处理中心,由学生事务中心,组成调查组,调查学生的违规行为,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如果学生对处理结果不服,可进行申诉,学校再组成仲裁委员会,重新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学生的行为触犯法律,学校也丝毫不会袒护,立即移交司法。
这是对学生最负责的态度,也是对他们最有益的法制、规则教育。在这样的教育中,学生才会懂得并遵守规则。
熊丙奇(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