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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4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下放

A-A+2015年7月4日法制网-法制日报评论

  教育部今日发布通知,要求做好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后续工作。根据通知,教育部将设立行政审批窗口,“一个窗口”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开通网上审批渠道,2015年底前实现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

  据了解,本届政府以来,共取消下放了14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高等学校部分特殊专业及特殊需要的应届毕业生就业计划审批、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国家重点学科审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认定等。

  教育部要求,对国务院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坚决杜绝明放暗留、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杜绝以登记、备案、年审、年检、监制、审定、确认、数量指标控制、限定性规定、增加审批条件等方式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国务院决定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不能争权诿责,也不能消极无为。

  教育部将全面推进受理单制度,严格遵守法定审批时限。要实行阳光审批,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要以高效便民为基本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意识,编制和提供服务指南与审查工作细则,做好全程咨询服务,接受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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