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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教育局3人受处分 因失职致公司进校牟利

A-A+2015年7月31日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辜丽娜)近日,柳州市纪委通报了柳州市教育局在一家公司变相开展商业活动中,存在失职行为的调查结果。经柳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决定对柳州市教育局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今年5月,红豆社区等网络媒体对柳州某眼视光科技公司进入学校,变相开展商业活动牟利事件进行曝光。根据柳州市委领导指示,纪委监察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

  经查,今年4月,柳州市教育局在未认真核实某眼视光科技公司资质的情况下,根据该公司作出的“愿意无偿提供人员和设备开展学生视力检测工作,不开展任何形式商业行为”的口头承诺,起草并印发《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学生视力检测工作通知》至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涉及全市各县区所有中小学校。

  上述通知称,某眼视光科技公司愿意无偿提供视力检测的人力和技术指导,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与该公司联系,该公司在支持学生视力检测工作中不能有任何形式的商业行为。但在实际检测过程中,该公司违反承诺,利用掌握的学生家长信息,让学生到其公司进行视力复查并推销该公司销售的视力产品。此事经由多家网络媒体曝光后,群众反映强烈。

  柳州市教育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在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学生视力检测工作中,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未经严格审核即下发文件,让无资质的公司及个人进入学校变相开展商业活动牟利,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构成失职行为。经柳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柳州市教育局局长姚尹意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局长杨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直接责任的分管副科长韦文锋记过处分,建议市教育局免去其副科长职务;给予负直接责任的具体经办人王惠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市教育局给予其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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