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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高中女生被虚假广告害得不浅

A-A+2015年7月7日桂林日报评论

  桂林日报讯(记者张苑 通讯员胡思进 雷德生)17岁的高中女生小阳一直为脸上的青春痘烦恼。近日,她轻信一商家打出的诱人广告,用自己积攒下来的2800元压岁钱购买了所谓的“奇效药”,结果不仅脸上的青春痘没治好,还引起了过敏症状,全身奇痒难受。近日,这家涉嫌虚假宣传的保健品店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家住临桂区的小阳是一名高二学生,因为内分泌的缘故,她的脸上长满了青春痘,爱美的她经常为这事烦恼。近日,她中午放学路过临桂区人民路一家保健品商店时,被店外打出的“专治青春痘”的广告吸引。广告中宣称:“希递康免疫胶囊对少男少女青春痘有奇效,一盒价1200元,一次性购买三盒(三个疗程)优惠价2800元。”小阳为此心动,于是瞒着家人,从压岁钱的存折中取出2800元,购买了三盒“希递康”。可是,小阳回家服用了一盒“希递康”,不仅脸上的青春痘没有消,脸上、脖子上、背上却出现了如同小枣大小的疙瘩,奇痒难受。在父母逼问下,小阳才透露她私自买药治青春痘的实情。父母将小阳带到医院就诊。医生看了小阳拿来的“希递康”配方后指出,这并不是药品,对治疗青春痘没有直接的药物作用,只能起到普通的保健作用。小阳身上出现的疙瘩很可能是对有害物质产生的过敏症状。之后,小阳的父母来到临桂区工商局投诉,要求保健品店退回费用,并赔偿身体损伤及治疗费。

  工商局执法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明,该保健品店“希递康免疫胶囊”广告宣传超出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保健功能——— 所谓的“免疫调节”属虚假宣传,构成欺骗消费者的欺诈行为。近日,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责成该保健品店退还小阳购物款2800元,赔偿有关费用1000元,并对该店的违法行为立案进行查处。

  “购买保健品应在医生和专家建议指导下,购买和正确服用。而且购买保健品时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销售场所。”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有“国食健字”、“卫食健字”等文号出现,审批部门可能是国家的也可能是地方的相关部门;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得涉及功能主治和适应症,只能标注“保健功能”或“适宜人群”等内容。有的“注意事项”标明“不能替代药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看保健品有没有批准文号,有没有批号,有无生产厂家,看有没有超过保质期。同时,在购买保健品时,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一定要索要正式发票,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更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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