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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七大举措支持就业创业

A-A+2015年7月8日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肖世艳)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就业工作新形势,自治区财政决定全力支持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包括给予社会保险、房租补贴、贷款贴息扶持等七大举措。

  据介绍,首先是对符合条件新开发就业岗位的企业,地方财政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各地市可根据实际对经认定符合主导产业发展且开发出新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两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

  三是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新吸纳就业给予补贴和贷款贴息扶持。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每较上年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每新吸纳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1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以及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的贷款额度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享受学费代偿政策范围,从2015年起,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最高限额8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是进一步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现行的750元/人·月提高至9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月。

  六是支持创建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鼓励每个设区市创建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由自治区本级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给予补助。

  七是支持举办农民工技能大竞赛活动,提升农民工创业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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