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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贩卖毒品儿子帮“送货” 两人均获刑

A-A+2015年7月15日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柳州电 (覃柳面)广西柳江县人民法院14日通报,一男子贩卖毒品并让其儿子帮忙“送货”上门,被民警抓获。目前,两人均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据柳江法院介绍,柳江县男子梁某是一名吸毒人员,为了获取毒资,其将买回来的毒品降低纯度再销售给他人获取利润。2014年11月20日,梁某朋友林某向其购买毒品海洛因。梁某因有事在身,便让儿子梁某前去送货。

  梁某前送货时,刚好被守在一旁的民警查获。当场在其身上搜出毒品海洛因两小包,净重0.93g。随后民警又将其父亲梁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九小包,净重2.95g。

  6月26日,柳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梁某前表示其明知父亲吸食海洛因,还是选择帮其“送货”。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父子二人的行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

  7月13日,柳江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父亲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儿子梁某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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