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教育频道>今日看点>正文

广西钦州女子为偿还赌债 铤而走险拐卖男婴

A-A+2015年7月10日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钦州电(陈燕 莫乔雅 方小波)广西钦州一名女子爱好赌博,并欠下很多债务,时常被债主追债。为偿还债务,该名女子铤而走险,在街上抱走一名5个月大的男婴,以250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抚养。

  图为庭审现场。 黄芍 摄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于9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7岁的被告人吴姓女子系广西钦州人,小学文化,平时以务农为生,收入不高,但喜欢赌博,并欠下了很多债务,时常被债主追债。

  2015年2月13日,前述吴姓女子到钦州市港区东场镇一家店铺内配钥匙,看见女店主5个月大的男婴在哭闹,就萌生贩卖男婴偿还赌债的念头。随后,吴姓女子假意帮女店主抱孩子,并趁其不注意时将孩子抱离现场。

  之后,吴姓女子将男婴带至钦州市一诊所见到丁某某,欺骗其称,自己与丈夫离婚,没有能力抚养儿子,想送给别人抚养,但要25000元生育抚养费。丁某某听后答应抚养被拐男婴。

  次日,吴姓女子在钦州一小巷,以25000元价格将男婴卖给丁某某,双方还签订了一份送养协议书。

  同月15日,丁某某通过网络获悉东场拐婴案情,怀疑男婴系被拐而来,遂将男婴送回公安机关。

  同年3月10日,钦州警方将吴姓女子抓获。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联系我们

运营总监:韦 锋

新闻总监:韦敬鹏

美术总监:陈 煜

新闻热线:18277195168

投稿邮箱:gxguilong@sina.cn

监督邮箱:1582012345@qq.com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免责声明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