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文明几千年的传承中,人们赖以生存的古村落本是文化的缩影,它们由于地处偏僻,得以较少地受到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更好地保持了原貌,这些古村落“依山傍水,因山而厚实,因水而灵动”,但却“偏远贫穷,年久失修”,很多古村落都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从2002年到2012年,全国在十年间减少了约90万个自然村,其中含大量的传统村落。2013年以来,云南丽江古城、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丽江束河古城以及巍山古城更是先后发生火灾事故,其原因皆与保护不力或商业开发有关。2014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四部委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但传统村落保护的形势仍然很严峻,特别是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着发展模式单一、保护资金短缺、因无序开发导致自然风貌和环境遭到破坏等诸多矛盾和问题。如何在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更好地协调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问题,值得每一个人深思。
模拟题
在当前城镇化开发过程中,很多古村落或面临被拆的命运,或面临开发过度的问题,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中国古村落到底该何去何从?
参考解析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这是古诗里描绘的乡村画面,令人向往。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是承启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的重要桥梁,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
早在2005年,著名作家冯骥才就指出,古村落是中华民族最大的文化遗产,这些古村落不仅有历史文化价值、研究价值、见证价值、学术价值、审美价值、欣赏价值,更重要的是具有精神价值,传承文明民族独特的精神方式。是的,这些古村落不仅具备显著的自然景观,它们的人文景观更是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在很大程度上记录了一个地区昨天的生活内容和方式,成为古村落中最有味道的一种资源。
然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很多传统村落曾引以为豪的地貌、特色民居和生活方式,被渐渐湮没。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政绩和短期利益,大拆大建,大批古村落、古遗址濒临消亡。2013年以来,云南丽江古城、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丽江束河古城以及巍山古城更是先后发生火灾事故。
面对人类祖先为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我们不能被动地对抗岁月的磨蚀,更不能纵容无休止商业化的开发,因此,对古村落的保护、建设和开发一定要按规律办事,切忌在开发和建设中造成不可补救的破坏,从而使在历史浩劫中幸存的古村落在开发中死去。这就需要全民携手,共同努力。
第一,面对浩荡的文化资源,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保护开发观念,积极开展对古村落的保护。既注重对古村落的活态传承,又防止过度的开发;既正确地面对历史与现实,正确地处理经济与文化,又正确地看待遗产与利益,正确地评判政绩与公益,努力寻找出适合地方实情的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两全之策。
第二,地方政府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村落布点规划和保护建设规划,使村落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成为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搬迁保存、建立民间博物馆、数字化保护、复制保护以及研究所式保护等多种途径,实施村落文化资源分类分层保护。
第三,创新多种模式,结合本地,因地制宜,探讨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新走向。比如,婺源鼓励“以开发带动保护,以保护促进开发”,村集体和村民在开发中增加收入,形成保护与开发的良性循环;鼓励投资商以租赁的形式保护古建筑,在租赁期内投资商按古建筑保护要求,负责修缮、维护,真正做到对古村落资源合理利用,适度开发,有效保护。
第四,多手段解决资金问题。一方面循序加大资金投入,并纳入地方预算中,采取资源投资保护、减免税收和开发利用等优惠政策,一方面鼓励、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古村落保护领域,如加快探索对低等级古建筑的认领制。
第五,我们更要注重挖掘古村落古建筑内在的文化价值,在文化底蕴深厚的乡村,利用文化中心等设施建设集体性质的“乡村记忆”博物馆,收集村民实用过的老旧物件,用集中陈列的方式展示其生活生产、民风民俗、乡村变迁等各方面内容。
传统村落的保护,不能仅停留在政府与专家层面上,更应是村民的自觉行动,我们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让村民感受到文化的力量与内涵,实现让老百姓从“要我保护”变成“我要保护”,回归寄托华夏各族儿女乡愁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