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广西专家学者研讨会现场
- 广西交警总队总队长黄济贤在座谈会上发言
- 广西交警总队副总队长何家伟在会上发言
- 新浪广西总编辑覃涓在座谈会上发言
5月9日,广西交警总队在南宁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广西专家学者研讨会。研讨会以“法治交通:安全、秩序、效率”为主题,广西交警总队领导、行业内专家学者以及包括新浪广西在内的媒体行业代表参与会议。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推动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广西交警总队副总队长何家伟首先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以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变化情况。
何副总队长提到,十年来,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对促进人、车、路的安全和谐发展,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起到了的巨大推动作用。但法律部分规定执行存在偏差,法律部分规定受到国家政策性执行文件影响,法律部分规定不适应社会发展等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广西专家学者提供宝贵意见。
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睿提到,建议将电瓶车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畴,设立电瓶车证考试,借鉴外省经验,在实施教育放行方面,将放行记录在案,进行再犯累计,从重处罚。
新浪广西总编辑覃涓提到,新媒体传播具有时效性、亲民性等特点,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市民日常出行,法律法规的修改可结合新媒体的传播形式,在网上发起意见征集、话题讨论、微访谈、微调查等。对于交通陋习和违章行为,网友可以通过微博爆料,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
广西交警总队总队长黄济贤进行总结性发言。他说,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人民所愿、执政之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需要社会各界上下互动、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交通安全法治进程,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服务水平。希望通过这次座谈会,提高交警部门的立法质量、执法水平和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