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会上介绍了广西模范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有关情况。
据介绍,在新的历史时期,广西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式,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取得明显成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块金字招牌越擦越亮。全区当前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91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34个。
不断深化内涵。坚持呼应时代主旋律,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融”的鲜明导向,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纲”和“魂”,贯穿到创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载体。着眼夯实基础,每年在各级各领域培育、打造示范区示范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创建工作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测评指标,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进乡镇、进机关、进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的不同行业,分领域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
不断丰富形式。在创建工作中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把八桂大地“团结基因”阐释好、宣传好。落实少数民族聚居区与散居地区、城市与农村、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三个并重”,针对不同区域和机关、乡镇、学校、企业等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实行不同创建模式,并开展楼宇、科室、岗位和家庭等创建“细胞工程”。把创建工作指标作为绩效考评共性指标,将示范评审命名范围拓展到区直和中直驻桂单位、设区市,推动创建工作全社会、全域性开展。对创建成为全国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设区市、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2022年以来,有4个设区市、25个县(市、区)获得奖励。今年自治区将继续评审命名约3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并向国家民委推荐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对象。
不断创新方法。既抓阵地建设、又抓作用发挥,充分发挥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基地、民族之家和1213个“同心文化载体”的作用,既抓线下、又抓线上,大力拓展线上创建空间,利用新媒体、新技术等打造线上创建活动品牌,推动创建融入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既抓全面、又抓典型,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础上,51个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结对挂点打造6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试点开展1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市、区)创建,5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树立了一批彰显时代风貌的新典型。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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