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教育频道>权威发布>正文

教育部就《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征求意见

A-A+2014年12月23日新华网评论

  教育部就《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征求意见 要求园长尊重幼儿教育规律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施雨岑)为促进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提高其管理水平,教育部从即日起至12月26日,将就《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一名合格的幼儿园园长应尊重幼儿教育规律,防止和克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征求意见稿在“专业要求”中提出,园长应尊重幼儿教育规律,继承优良办园传统,立足幼儿园实际,因地制宜办好幼儿园。把文化育人作为办园的重要内容与途径,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防止和克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幼儿园园长应坚持幼儿园的公益性、普惠性,了解国内外幼儿园保育教育的发展动态和改革经验,了解教育信息技术在幼儿园管理和保育教育活动中应用的一般原理和方法。

  教育部表示,专业标准是对合格园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制定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希望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外,教育部在同一时期还对《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两个专业标准征求意见。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联系我们

总监:莫基新

运营总监:韦 锋

新闻总监:毛祖华

美术总监:陈 煜

新闻热线:18277195168

投稿邮箱:gxguilong@sina.cn

监督邮箱:1582012345@qq.com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免责声明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