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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首例追讨“性福权”案件将审 原告要求赔7万

A-A+2014年8月16日09:27 广西新闻网评论

  广西新闻网柳州讯(通讯员 周灿)日前,柳州鱼峰法院依法受理了柳州市首例诉讼追讨“性福权”案件,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013年9月3日下午,今年52岁的李先生驾驶着电动车,在柳州市柳石路三农农机公司门前,突然被一辆中型厢式货车撞上。经诊断,李先生骨盆、上下肢等多处骨折,全身多处皮肤及软组织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近4个多月,李先生脱离了生命危险,可是却落下了终身残疾。鉴定结论显示:事故导致李先生会阴部、骨盆及右下肢分别构成三级、十级伤残。其中,让李先生接受不了的是,其性功能完全丧失。事发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涉案货车司机梁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先生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由于与各方责任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下,李先生无奈之下起诉至事故发生地法院,要求司机梁某、货车车主江西某公司及该车保险公司共同赔偿48万元。

  与此同时,因为性功能遭受损伤,李先生无法和妻子覃女士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这给双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车祸后丧失‘男人的权利’,我每天都生活在痛苦之中。”李先生称。其妻子覃女士则认为“自己的生活也失去了希望。”故其以 “性福权”遭受侵害为由,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上述三被告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目前,鱼峰法院已依法受理了此二案,据了解,覃女士案是柳州市首例诉讼追讨“性福权”的案件,现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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