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袁夏岚 实习生 刘子琨)南宁市物价局在听证会召开前,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网上调查、委托媒体发布消息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得到了很多市民的反馈,在听证会召开前,南宁市物价局汇总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采纳情况作了说明。对于一些市民关注较大但又未采纳的建议,南宁市物价局特作解释。
【计费单位为何是15分钟不是1小时】
对于道路停车泊位,现行的计费单位为30分钟,在征集意见期间,大部分市民提出了实行电子计时的停车计费时间为1个小时。此条建议物价部门并未采纳。
理由为:计时单位调整为15分钟,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避免车辆长时间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缓解泊位的设置给常规交通通行带来的影响和压力,是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重要目的之一。计时单位越短,越有利于加快路内停车周转,收费也将更加准确,对停放者也更公平。从国内各城市的情况来看,随着智能计时收费设备的普及,缩短计时单位是一个趋势,如长沙由15分钟调整为10分钟,广州由30分钟调整为15分钟。因此,此次南宁市计划将道路停车泊位的计时单位由30分钟调整为15分钟。
【为何不设每日最高限额】
现行的道路停车收费每日最高限额为60元,此次调整拟不设上限,即未采纳市民要求维持每日最高限额的建议。
理由为: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两者承担的功能不同,停车场是专门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大部分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道路是为动态交通服务的,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是针对当前路外停车资源匮乏现状的一种必要补充,主要满足部分车主临时性短时间的刚性需求。因此,对于道路停车泊位,占用时间越长、收费应越高,通过建立长时间路内停车的收费要明显高于路外停车场的价格导向,引导车辆到路外停车场停放,促进路内停车短停快走。
【三类区域是否实行15分钟内免费未定】
设短时停车免费,是不少市民提出的建议。现行的收费标准规定在三类区域停车15分钟内免费。
物价部门认为,征集意见期间,一部分意见是要实行短时免费,方便群众临时停车;另一部分意见是三类区域采取计次收费,没有咪表等智能设备,短时免费不易操作,而且收费员、停车人往往对停放时间各执一词,极易引起纠纷。因此,是否实行15分钟内停车免费,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中小学校门口是否允许短时停放未定】
对于中小学校门前两侧道路泊位是否允许车辆在固定时段内免费短时停放。物价部门认为,一部分人认为应在上下学前后的一定时间内免费停车,方便家长接送学生;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学校门口周边接送学生的车辆极大地影响了道路的通行,免费停车将加剧交通拥堵,应该禁止停车或提高收费,鼓励步行或者骑车接送。因此,对于这条建议,也还有待进一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