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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下广西籍贫困患者 患先天性疾病可获救助

A-A+2014年6月12日08:20 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南宁讯(记者 张若凡 通讯员 谭德军)近日,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启动了18岁以下“青少年-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项目,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8岁以下广西籍贫困患者,患先天性重大疾病可获救助。

  按照项目要求,18岁以下的广西籍贫困青少年,患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尿道下裂、先天性肛门闭锁等先天性重大疾病,可通过一次性手术治愈,且享受城镇医保或新农合医保政策补偿后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均可申请该项目获得1万元救助。

  符合条件的患者需按要求填写该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医学材料和家庭贫困证明,由县(区)级以上红十字会初审后,逐级报送至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审批,经审核批准后将《救助通知书》送达患者亲属。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患者持《救助通知书》到自治区人民医院等12家项目救助定点(合作)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患者出院后,救治患者的医院将加盖医院公章的同意救治患者的《救助通知书》、疾病证明书(出院证)、住院收费收据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至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经广西红十字基金会核定后直接将救助款拨付到医院账户,用于支付患者在医院的手术治疗费用。

  据了解,目前已有30多名患者获得了该项目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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