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关海芳)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将没有“公费”这种说法了。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内的新入学研究生,都要收取学费。日前,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确定了广西研究生学费的收费限额等。
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每年最低8000元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区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收费范围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
在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方面,广西确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如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每年每人的学费是8000元,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则相对贵一些,为每人每学年1.3万元,金融硕士等部分专业的学费可以在此基础上上浮(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具体标准见附表)。据介绍,这一标准为最高限额,在最高限价幅度内,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本校当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并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如确需突破最高限价的,须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审批后才能执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由院校自行制定
在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即EMBA、定向培养、委托、在职脱产等类型)以及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非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费标准,由各院校根据培养成本等制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后执行。
另外,对国家批准招收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也是由各院校自行制定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民办的高校研究生学费,按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费管理方式执行。
贫困生资助
多项政策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对研究生收取学费,会不会给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造成大的负担呢?自治区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针对全日制研究生的助学等资助项目有多项,如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等系列政策。
具体来说,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该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标准今后还会根据物价变动等情况,进行调整。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广西还将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院校制定评定办法。另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多项政策,都可以保障家庭经济贫困的研究生不会因学费问题而辍学。
附:我区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费最高限额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收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BA除外)学费标准为1.3万元/生/学年。金融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MFA)、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可在此基础上上浮15%。
(2)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学制二年)学费收费标准为3万元/生/学年。
(3)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1.6万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