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雷倩倩)4月16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14年第一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分析报告显示,1—3月,广西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投诉278件,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0.61%。根据投诉性质,包括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在内的10大类投诉较去年同期均有增长。而信息安全成为难以解决的一类投诉。
据自治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对个人信息保护日渐重视,在本季度出现了消费者对信息安全保护问题的投诉。如,2014年3月28日,消费者李先生来电反映,他于2013年9月购买南宁某楼盘的商品房,之后便有装修公司陆续打电话询问其是否装修房子。李先生认为,自己刚购买房子就有装修公司打电话,应该是该房产公司泄露其手机信息,导致其生活受到干扰,要求依法维权。
但在调查过程中,消委会工作人员发现,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在生活中任一环节都有可能泄露,因为知道其手机号码信息的除该房地产公司外,还有银行、电信企业以及其亲戚朋友等,即使怀疑最有可能泄露其手机信息的是该房产公司,也难以取证。虽然根据新《消法》,泄露和贩卖客户信息要面临处罚,但商家违法成本较低,而消费者维权成本则较高,往往消费者很难界定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在哪个环节被泄露,取证过程难度大。
此外,今年第一季度适逢新《消法》实施,一些以前难以解决的投诉问题能迎刃而解。今年3月12日,南宁消费者梁女士来电投诉南宁某建材店,反映其到该建材店选购建材产品时,发现该店对外宣传作出承诺:“凡在本店购买九次建材产品,奖价值3000元彩色电视机一台。”梁女士到该建材店购买9次建材产品后,获得该商家奖券一张。然而梁女士几次前去该店领取彩色电视机,商家总以无货为理由无法兑现奖品。梁女士认为该建材店不兑现承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自治区消委会调查调解,该建材店将一台价值3000元的彩色电视机兑现奖给梁女士。
据了解,第一季度,广西各级消委会已解决投诉236件,解决率为84.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