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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三月三 广西首次全区放假两天

A-A+2014年3月30日16:36新浪广西评论

  2014年4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将迎来首个“三月三”假期,同时今年“三月三”假期(4月2日、3日)和清明节(4月5日至7日)假期相邻,广西许多单位、学校、企业通过调休方式形成6天假期(4月2日至7日),成为2014年广西人独有的“黄金周”。壮族是中国56个民族中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目前广西约1700万壮族人),广西周边省份云南、广东也有有分布,在东南亚的许多国家也有壮族后裔。

资料图:广西武鸣壮族少女庆祝“三月三”。中新社记者 洪坚鹏 摄资料图:广西武鸣壮族少女庆祝“三月三”。中新社记者 洪坚鹏 摄

  广西官方决定“三月三”放假2天

  2013年1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更新农历“三月三”放假的建议。此前,该建议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此,农历“三月三”正式确定为广西的民族传统节日,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2014年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201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通知称,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8号政府令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壮族三月三”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4月2日至3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介绍,壮族“三月三”不仅是广西壮族重要的传统习惯节日,也是汉、瑶、苗、侗、仫佬、毛南等世居民族重要的传统习惯节日。主要集中在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崇左、来宾、钦州、防城港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梧州、玉林、贺州等一些汉族地区。多年来,这些地方的各族干部群众一直有将壮族“三月三”作为广西民族传统节日并予以放假的愿望。特别是近年来,先后有100多位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要求将“三月三”确定为广西的民族习惯节日并予以放假。特别是2013年自治区“两会”期间,有32位人大代表和32位政协委员分别提交了相关建议和提案。此外,许多民族方面的专家、学者也对政府提出了这方面的要求。

  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将壮族“三月三”确定为广西民族传统习惯节日并放假2天。这将有利于继承和弘扬广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有利于加强广西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也是顺应民心,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壮族“三月三”放假符合国家规定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规定:“凡属少数民族习惯之假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之地方人民政府,斟酌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并颁布实施的有关放假办法,其中有相关内容。最近于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壮族“三月三”作为广西民族传统节日并予以放假是有法规依据的。

  广西“三月三”特点

  据了解,在广西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崇左、来宾、钦州、防城港等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一些汉族地区, 农历“三月三”这一天,家家户户制作五色糯饭,染彩色蛋,杀鸡宰鸭,喝酒庆贺,采取不同方式欢度这个节日,还是比较隆重的,有些地方比过春节还隆重。

  特别是在壮族地区,“三月三”节形式最多样、内容最丰富、气氛最隆重、特点最鲜明。每到这一天,壮族男女像赶圩一样汇聚山坡上对唱山歌,抒发自己的情感;一些地方的群众用唱山歌的形式宣传党的政策,宣传科普知识,交流生产技能,歌唱美好的生活等。除唱山歌外,有的地方还开展一系列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如抢花炮、打铜鼓、抛绣球、打扁担,舞龙、舞狮、舞春牛、演壮戏、师公戏、采茶戏等。一些地方政府也积极引导和支持“三月三”歌节活动,利用歌节举办经贸交流活动,满足了当地群众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需要。

  “三月三”歌圩普遍流行于壮族地区,其中尤以红水河、左右江流域最为常见,百色、田东、田阳、平果、凌云、德保、靖西、天等、崇左、宁明、龙州、凭祥、马山、都安、大化、巴马等县(市、自治县)相当流行。每场歌圩人数少则几百人,多则数千甚至数万人。

  在南宁、崇左等市的部分壮族群众则将“三月三”作为扫墓祭祖、踏青交流的重要节日,类似于汉族清明节。

  在广西侗族地区,如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月三”则举行抢花炮、斗牛、斗马、对歌、芦笙踩堂等一系列文体活动。

  在梧州、玉林、贺州等市的一些汉族群众也采取一定的方式欢度“三月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显示,农历三月初三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瑶、苗、侗等世居民族的重要节日。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崇左、来宾、钦州、防城港等市的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及部分汉族民众约2700多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54%),有着将农历三月初三作为自己重要节日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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