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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拟建4千普惠性幼儿园 收费不高于公办1.3倍

A-A+2014年3月25日16:32 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关海芳)24日,全区学前教育突破发展现场会在钦州市举行, 会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创新体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2014-2017年,广西拟新建公办幼儿园590所,其中县城(城区)新建131所,乡镇新建459所中心幼儿园。实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试点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

  解决入园难:大力规划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公办幼儿园只是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真正解决入园难,广西未来的方向还是大力发展多元化办学的普惠性幼儿园。依照自治区教育厅在会上发布的关于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除了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基本条件,如班级规模、人数,师资学历等作出相应规定外,还要求已享受减免优惠人数要达到或超过在园幼儿总数的10%;对服务区域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收费有明确的减免措施等。同时,按规定,普惠性幼儿园的幼儿人均月保教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3倍。

  据介绍,2014-2017年,全区拟规划发展4000所普惠性幼儿园,仅2014年,广西就计划认定和扶持1000所普惠性幼儿园。据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覃伟合介绍,此次将出台的普惠性幼儿园的政策,是针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举办的这类幼儿园。一旦被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从今年秋季开始,政府按在园幼儿人数,给予生均每学年200元的补助;另外还可获一次性奖励:如果办园水平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自治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标准的普惠性幼儿园,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和3万元。具体的星级评定标准,也在讨论制定中。

  管理新亮点: 坚决取缔不规范幼儿看护点

  此次会议的另一大亮点,是提出了“看护点”这一管理方式。在会上,自治区教育厅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将幼儿看护点分为A、B、C三类,A类是属于在看护点中条件较好、有可能经过2-3年努力达到规范办园标准的;B类为幼儿看护点中条件一般、有可能通过1至2年努力达到A类标准的;C类是办园不规范、短期内无力进行整改的。

  欲申请看护点分类管理的幼儿园,可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评估达标的,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达到A类、B类标准条件的,颁发幼儿看护点许可证;对C类看护点则坚决予以取缔。

  多模式办园:建集团化办园开展试点

  此外,自治区教育厅还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办法》,探索以龙头幼儿园为总园,带动一批薄弱幼儿园(含新建幼儿园)作为分园。集团模式可以是自办分园,也可以是加盟分园,或是多个模式混合办园等。根据自治区政府的部署,2014-2017年,广西将支持200所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组建若干个学前教育集团开展试点,带动600所以上的薄弱幼儿园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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