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雷倩倩)3月15日,南宁市各个城区的工商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上,一些城区的工商部门展示“李鬼”商品,教消费者识假辨假。从这天起,消费者可按图索骥循“自律承诺书”购买电动车。
兴宁区:工商教你识假辨假
穿在身上的衣服、饭桌上喝的白酒、汽车用的机油、饮水用的净水器……“3·15”当天,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在盛天公馆广场,为消费者展示了去年以来查处的假冒、“傍名牌”产品。
据介绍,在这些“李鬼”产品中,不少是“傍名牌”产品,如仿制的阿迪达斯衣服和运动鞋,在商标上与正品有个别字母的差别,若消费者稍不留意,就会误以为花便宜价钱买了正牌货;汽车使用的润滑油也在商标上做文章,标称“美孚”的润滑油,仔细看会发现英文商标上原本应是“o”的字母,印成“e”。工商人员说:“这些傍名牌的产品都是打擦边球,用相似的商标误导消费者”。
展台摆放的10余瓶假冒花露水,不少市民分不出真伪。工商人员称,正品玻璃瓶装花露水的瓶盖上,都有一个细小的凹孔,且瓶盖平滑,而假冒的产品小孔向外凸起。此外,正品花露水就像人民币一样,有断断续续的金属防伪线,而假冒产品为了降低成本,则在同一位置印刷了一条完整的灰色线条。据工商人员介绍,这些查获的假冒花露水均出现在小超市里,真假货品掺杂销售,希望消费者购买时仔细分辨。
西乡塘区:规范经营电动车
3月15日起,市民购买电动车,要看相应的品牌是否在《广西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内,同时可留意商家内是否挂有“电动自行车经销自律承诺书”。当日,西乡塘政府、西乡塘区工商局等部门举办“3·15”消费维权活动,南宁市34家电动车经营企业代表拿到“自律承诺书”牌匾。
据了解,当天拿到牌匾的34家电动车经营企业,是南宁市第一批获得《广西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的电动车经销商。在这份“电动自行车经销自律承诺书”上,商家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电动车,并对电动车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全面负责。
西乡塘区工商局副局长全华敏说,自律承诺书虽然不是法律法规,却是商家诚信的体现,对商家同样具有监督和约束作用,“诚信的商家才有市场,以后电动车经销商诚信度也将纳入南宁市诚信体系”。
广西电动车商会常务副会长张明扬表示,“电动自行车经销自律承诺书”让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能明白消费,“如果广西电动车商会发现相关商家有违规行为,会提请相关部门查处清出市场”。
高新区:推行规范购车合同
3月15日,南宁市工商局高新分局与辖区汽车商家签订“义务守法经营承诺书”,并规范了“购车合同文本”。
据介绍,工商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只修不赔”、“非指定维修厂保养拒保”、“厂家原因导致不能交车销售商无责任”等霸王条款。其中,比较突出的是销售商在和消费者签订《汽车订购单》、《购车意向书》等协议中,都规定消费者要交预付款,一般合同成立后预付款会充作购车款使用。但协议中卖方常会加重消费者的违约责任。汽车经销商违约只是无息退款,而车友不按期提车或不交付车款,卖方则会全额没收预付款。
为了避免这些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工商部门在辖区范围内推行规范的合同文本,消费者如发现有汽车经销商违规可投诉到工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