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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查扣一批商标侵权衣物

A-A+2014年3月7日15:51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雷倩倩 通讯员 雷雨)厂家故意打“擦边球”,分别注册3个商标,组合使用后,看起来好似“宝马”商标,消费者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误入陷阱。经调查,3月5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初步认定,盛世联邦广场内一家商铺销售的服装,侵犯了其他品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该服装店待售的4650件外套、裤子、鞋包等价值10余万元的货物已被暂扣。

  2月26日,根据厂家举报,工商执法人员来到南宁市盛世联邦一楼的一家服装店。店门外挂着中间蓝白相间,内外双圆圈的宝马标志。在店内,衣服、裤子、鞋包上,甚至衣架上都印着与“宝马”品牌十分相似的商标,但内外双圈的标志里,印的英文字母却是“BMN”,与宝马的“BMW”有一个字母的差别。这样的商标引起执法人员注意。

  这些货物上标注的商标是否有问题?在进一步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服装店从上海一家服装厂进货。该商标则是由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持有,并由其授权给上海的服装厂代为生产。目前这家在香港注册的“德马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分别注册3个商标,组合使用后,无论是图案还是文字商标,都与宝马的商标十分相似。不过,与“宝马”蓝白相间的螺旋式标志不同的是,该公司注册的图案商标未加色彩。此外,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服装上使用的“BMN”商标在已核定的使用商品类别中并无服装一项。执法人员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与通过注册的形态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添加颜色、修改字体等。该商铺待售服装上标称的商标将这些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是允许的,但擅自修改了字体,添加了颜色,乍一看与“宝马”商标十分相似,初步认定属于使用了与其他品牌近似的商标,是商标侵权行为之一。消费者若不注意,容易混淆。且店门外还挂上了“宝马”的商标,有故意误导消费者之嫌。

  据了解,该店铺在2012年开始营业。3月5日,记者在该商铺今年的一张销售单上看到,这些衣裤售价不便宜,例如,销售单上标注一件外套标价达1288元,最后成交价位350元,而特价裤子售价500余元,最终以150元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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