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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代表:试点农村土地流转 环保监管不能缺位

A-A+2014年3月9日01:11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电  全国人大代表、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朱逢民7日称,试点农村土地流转实践过程中,监管一定不能缺位。他指出,一些不负责任的承包商为追求眼前利益,对土地进行破坏性开发,造成严重土壤污染。

  据报道,朱逢民7日在广西代表团分组审议中讲述山东老家土豆种植造成流转土地污染的现状。他说,一些流转土地承包商为减少土豆病虫害,播种前先用农药浸泡种子,为缩短土豆生长周期,还要往幼苗上喷洒农药和生长素,这样种出来的土豆不仅食品安全无法保证,还造成土壤污染。

  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力,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中报告也提到,抓紧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土地污染比空气污染、水污染后果更为严重,因为土地污染修复需要更长时间,甚至可能是几代人的时间。”朱逢民说,农村环境问题的核心就是农村土地污染问题,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户籍人口占人口总数的2/3,一旦农村土地受到大面积污染,不仅对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害,对社会稳定也是一大隐患。

  “在农村土地流转合约关系中,首先要明确承包商的主体责任,从法律层面对污染土地行为进行约束。”朱逢民建议,当地政府和民众也要树立“生态立村”的理念,提高日常监管意识。从国家层面来说,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农业科技监测设备的投入,提高土地污染检测水平,形成全方位立体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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