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热点>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建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监管办法

A-A+2014年3月3日17:59人民网评论

  人民网南宁3月3日电(记者 庞革平)“在社会环境和个人心理因素的双重影响下,我国精神疾病患者不断增加,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屡见不鲜。”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精神病人在发病时对自己的行为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而且随着病情加重,手段越发残忍,危害面广,但由于监管难度大,缺乏有效监管办法,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数量逐年上升,建议建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监管办法,出台细化的监管措施,充分整合社会防治资源,形成多方面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罗殿龙代表说,2006年,广西全区精神病患者刑事杀人案件95起,占全区八类命案中的8.44%, 2008年上升至10.68%。根据2009年国家疾控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病患者已达1亿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人数已超1600万。在广西,精神卫生中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录入系统在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已达102845人,全区患者检出率达2.23‰。由于精神病人在发病时对自己的行为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特点多表现为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案件,尤其是重性精神病人,其行为具有暴力性、突发性、盲目性,而且随着病情加重,手段越发残忍,危害面广,但由于监管难度大,缺乏有效监管办法,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数量逐年上升。

  罗殿龙代表分析原因时说,1.制度缺失。虽然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规定实施强制医疗,但对于强制医疗具体该怎样执行、如何保障,却没有细化的配套措施出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至2013年期间,经该医院司法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每年均有70%以上没有实施强制性治疗或强制性监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脱管”而又重新返回社会中的情况可见一斑。2.监护不到位。精神病人的监护成本高,需要专人看护,影响家庭经济收入和正常生活,监护人难以履行监管责任,有的甚至不愿意承担责任,放弃监护,有的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或监护人年老体弱而无力监护,最终导致精神病人放任自流。3.社会责任淡化。一方面,人们对精神疾病缺乏正确的认识,对隐形的潜在的患病人员缺乏了解和心理疏导,未及时送就诊,进而病情加重。另一方面,对已确诊的精神病人缺乏普遍的人道关爱,缺乏应有的尊重和理解,增加了精神病人与社会的对立的心理。

  罗殿龙代表建议:1.确立联动监管模式。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防治监管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远非一个家庭、一个部门的力量所能够承担,应充分整合社会防治资源,形成多方面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建议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有关精神为指导,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病人家属三方面合作的联动监管模式,也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有意义的探索。2.明确监管职责。建议由公安、卫生、民政、司法、财政、残联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建立各级精神病人监管委员会,以公安机关为主导,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按职责分工,履行管理、处置、医疗、救助、保障等工作。同时,由街道、社区居(村)委会、病人家属负责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向公安、医院等部门反应监控情况,建立重性疾病信息报告制度。3.限定监管对象。为缩小监管范围,降低成本,提高监管成效,建议将实践中最容易发生肇事肇祸的几类重性精神病定确为监管对象,如人格障碍、精神分裂症等。

  为落实保障经费,罗殿龙代表建议将精神病人监管工作经费保障纳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罗殿龙代表说,监管经费包括社区工作人员监管津贴、相关嫌疑人的精神病司法鉴定费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费用以及无亲属、无经济来源、无单位精神病人等的救助治疗费用。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