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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66万城镇在岗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A-A+2014年3月2日01:53人民网评论

  人民网南宁3月2日电 (记者 庞革平)记者从2014年广西全区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广西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日益扩大,截至2013年末,广西已有266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占城镇在岗职工比例已达80%,累计共有138万户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圆了住房梦,住房公积金成为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重要手段。

  目前,广西全区归集总额达到了1,256亿元,年度归集额突破了200亿元,截至2013年底,广西全区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653.77亿元,资金余额达到了602亿元。职工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了收入、提高了住房消费能力,据统计2013年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9480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投资领域为保障房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其中2013年从增值收益划转了7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累计已达到24亿元;南宁、柳州、百色3城市稳步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发放贷款已超1亿元。

  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各种原因,虽然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但还存在制度发展不平衡,非公经济组织的覆盖面较低,部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难、使用难,导致时有骗贷现象发生等问题。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重点提升非公经济组织的覆盖面,广西今年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基本情况的调查,建立缴存的基础数据信息,研究提出扩面的目标和措施;加强政策宣传,重点对空白领域进行宣传;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与工商、税务、质检、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争取人社等部门的支持,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针对部分缴存职工产权式住房消费能力不强的特点,广西将进一步调整提取政策,简化材料和手续,加大对租房消费提取的支持力度。广西还将研究和调整部分提取政策,让职工能更加便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针对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难的问题,广西还将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强制的流程及实务,开展司法合作,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取证难、申请难、执行难等问题,提高扩面工作的强制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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