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 胡雁 实习生 褚瑞懿)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发展?如何更好保护农民对所承包土地依法享有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参加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在各自驻地讨论现场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改革问题进行了阐述,农民权益的维护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钟海秋委员表示,“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要着眼于粮食安全,扶持粮食种植大户,进行政策倾斜,提高补贴标准,广西应该向国家呼吁。”
庞栋春委员认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需要政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推进。首先要抓好确权,这是基础;其次是抓好规划,特别是粮食种植方面的规划,不能流转之后老板想种什么就种什么;第三要统筹推进,特别是统筹“三农”方面的项目资金,对规划流转地块集中投入,一块块、一片片、一个个区域地推进。“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推进‘土地流转’。”委员农锷指出。
蒋和生委员呼吁,土地流转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之一,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一是加快土地特别是水田的确权;二是抓好土地交易平台建设;三是建立新型经营体系,解决融资主体、生产资料等问题;四是加强引导,调动县、乡、村三级干部工作积极性。
李万富、李克、农锷委员表示,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的差距,实质上是产业发展方面的差距。建议政府把整个农业产业链贯穿起来协调发展。安排类似冬种绿肥方面的项目给予支持和加大农业品牌的支持力度。并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供地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以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