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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充气站给报废钢瓶充煤气 质监介入调查(图)

A-A+2013年12月21日11:24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冯耀华)12月初,市民刘先生(化名)新换了一瓶煤气,可使用过程中却连着几天出现漏气现象,打电话给送气人,对方也迟迟不上门维修,后来,他仔细检查后,才发现这个漏气的钢瓶,竟然是一个过期的报废瓶。

报废钢瓶上贴着三燃公司塑料标签封口。记者 冯耀华 摄报废钢瓶上贴着三燃公司塑料标签封口。记者 冯耀华 摄

  记者循线追查发现,送气人每天都是从三燃燃气公司储气库充的气。而记者在亲自体验时,也用一个报废钢瓶在三燃公司储气库顺利充上了气。看过记者拍摄的充气过程录像后,三燃公司承认确实有工人给报废钢瓶充了气,具体原因正在核查。目前,南宁市质监局已就此事介入调查。

  险情 换煤气 换来报废钢瓶

  12月3日下午,刘先生下班回家做饭时发现煤气罐没气了,便像往常一样,给一个送气工打了电话。很快,一名中年男子就上门帮他换了气。

  然而,在随后的使用过程中,刘先生及其家人很快就闻到一股煤气的异味,而且其后几天,这罐煤气一直在漏气。刘先生多次拨打送气工的电话,对方始终不予理睬,还说“漏这点气不会爆炸的,等用完再说吧”。

  接下来,在对煤气瓶进行一番仔细检查后,刘先生发现,这竟然是一个过期两年的报废瓶,因为瓶口的检验钢圈上明确无误地写着:“下次送检日期为2011年7月”!

  近日,记者就此事致电南宁市建委燃气管理处公共事业科,该科室一名技术人员上门核实刘先生家的煤气瓶身份后,明确指出这是一个已经报废的钢瓶,而且将这种钢瓶拿到任何一家充气站,都是不允许充气的,必须强制报废。该技术人员查看了刘先生提供的送气工的名片后称,可以基本确定,这是一家煤气黑店。

  追查 送气人是在 三燃公司气库 充的气

  钢瓶塑料标签上印着三燃燃气公司的标志,而三燃燃气公司是南宁市一家规模较大的正规燃气企业,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该公司充气站应当仔细检查并拒绝给报废钢瓶充气,那么,刘先生家的这个报废钢瓶里的气,真的是在三燃公司充的吗?为了查清真相,记者对送气工进行了追踪调查。

  12月8日,记者看到,送气男子给玫瑰园小区路边两家粉店分别送了1罐煤气,煤气瓶封口处塑料标签上印的也是“南宁三燃燃气公司” 字样。离开粉店,送气工开着三轮车,拉着8个空煤气瓶,径直驶往位于槎路帽子岭的三燃燃气公司储气库。大约过了半小时,将8个钢瓶全都充满气、封好封口标签,并递给门卫一张放行条后,送气工开着三轮车驶离了储气库。

直口瓶现在多数已到报废期,应仔细核对检验合格再使用。记者 冯耀华 摄直口瓶现在多数已到报废期,应仔细核对检验合格再使用。记者 冯耀华 摄

  亲历 记者用报废钢瓶 顺利充上了气

  12月12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三燃公司储气库,找到气库负责人秦琼民,欲了解该储气库给报废钢瓶充气是否属实。秦琼民当场予以了否认。他说,没有证据证明送气工是从他们储气库出去的,还说现在市场上不乏伪造三燃公司的标签,记者看到的所谓三燃燃气公司的标签,很有可能是假的。秦琼民还表示,公司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绝不允许任何工作人员给报废钢瓶充气,而且,如果有市民拿临近报废的钢瓶来充气,他们会主动筛选出来,更换新的合格钢瓶。

  为了证实秦琼民的说法,记者决定亲自体验一番。

  13日下午,记者用自家一个合格钢瓶,到永茂供气站换了一个生产日期为1997年11月的报废钢瓶。其后,记者带着这个报废钢瓶顺利进入三燃公司储气库。交钱后,储气库一位女工将报废钢瓶送至充气平台,请记者在外边等候。不到20分钟,记者带来的报废钢瓶就充好了气,瓶口标签上印的正是三燃燃气公司的正规标签。而在整个充气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对记者带来的钢瓶做任何核查,也没有要求记者更换合格的钢瓶。将充好气的钢瓶搬上车后,记者十分顺利地离开了储气库。

  进展 看过视频三燃承认 给报废钢瓶充了气

  16日,记者再次找到秦琼民,对以上事实进行陈述。秦琼民仍坚持认为,公司有严格规定,不会给报废钢瓶充气,如有员工违反规定,肯定要接受处罚。他希望记者告知是哪个员工给充的气,表示一定要对其进行处罚。

  当日,记者来到南宁三燃燃气公司总部,欲就该公司储气库给报废钢瓶充气一事进行采访,但直到18日上午,该公司行政部林经理才给记者打来电话,明确表示,公司负责人已经看过记者提交的采访提纲,不方便接受采访。

  19日,接到记者投诉之后,南宁市质监局安监科派出两位执法人员来到刘先生家中,就三燃燃气公司涉嫌给报废钢瓶充气一事开展正式调查。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执法人员在对记者换回充好气的报废钢瓶进行检查时,又发现了一个新问题,封口塑料标签与三燃燃气公司出示的正版标签有较大出入。报废钢瓶标签上,投诉电话只印有6个数字,少了1个数字。而且,正版标签上该有的“钢瓶型号和净含量”也没有标注。对此,秦琼民表示,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当天,两位质监执法人员依法对报废钢瓶履行了拍照取证等相关程序。

  20日,记者将13日充气的相关视频资料提交给南宁市质监局安监科,同时复制了一份视频资料,交给三燃燃气公司储气库。秦琼民观看视频后表示,公司员工确实给记者拿来的报废钢瓶充了气。

买钢瓶建议买这样的圆口瓶。记者 冯耀华 摄买钢瓶建议买这样的圆口瓶。记者 冯耀华 摄

  走访 很多市民不知 何为报废钢瓶

  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核实,记者最终查实是三燃燃气公司内部管理松懈,把关不严,导致员工为报废钢瓶充气并使之流入市场,留下不小的安全隐患。

  记者注意到,我区近些年发生过的煤气爆炸及煤气泄露中毒事故中,不乏报废钢瓶的影子。换句话说,一个个报废钢瓶,就好似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安全产生事故的危险。而记者就此对邕城部分餐饮店及市民走访调查发现,很多市民对报废钢瓶的概念知之甚少。

  在金凯路一家粉店,征得店主陈女士同意,记者查看店里正在使用的两个煤气罐,结果发现两个钢瓶全都临近报废期,再过几个月就要强制报废。“你是怎么看的?我们平时是不会去检查它到没到报废期的。”陈女士说。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餐饮店主都持有像陈女士一样的观点,他们虽然频繁使用煤气罐,但对煤气钢瓶安全知识知之甚少。而且出于利益考虑,不少人还会选择到“野马”煤气店换气。

  在江南区淡村农贸市场内一家火锅店里吃火锅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前几天受朋友之邀,他们几个同学到另外一家火锅店消费。其间不时闻到煤气的异味,后来请店主检查,才发现原来是煤气瓶漏气,再看钢瓶的生产日期,果然是一个超期“服役”的报废钢瓶。

  知多点 这些燃气安全常识你要懂

  冬季是煤气使用高峰期,煤气瓶安全尤为重要。下面这些燃气安全常识,最好学一学。

  1.按规定,使用超15年的钢瓶因为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强制报废,也就是说,从现在起,1998年以前生产的钢瓶一律不能使用。

  2.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有两种钢瓶:直口瓶和圆口瓶。直口瓶多数是1999年以前生产的,大多已进入报废期,建议市民选择圆口瓶。

  3.钢瓶护罩上必须有永久性钢印,如制造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钢瓶编号、钢瓶重量、充装单位标志等。

  4.购买使用钢瓶应到正规燃气企业门市部,正规燃气企业名片上应该印有门市部详细地址和固定电话、企业标志。

  5.钢瓶在第一次使用前需进行试漏检查,与调压器连接好后,其连接处用肥皂水涂抹检查。

  6.钢瓶必须竖立使用,与燃气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并不得与其他明火同时使用。

  7.钢瓶严禁在日光下暴晒,并不得使用任何方式对钢瓶进行加热。

  8.用户不得自行将瓶内气体向其他瓶内倒装,不得自行处理瓶内残液。

  9.钢瓶在使用中如发现泄漏,应立即关闭瓶阀,打开门窗通风。

  相关链接 违规充气将受处罚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规定,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

  第二十二条规定,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提出气瓶的定期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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