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12月5日,财政部、民政部向吉林、广西、海南等3省(自治区)共下拨1.1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帮助吉林松原市“10·31”地震灾区和广西、海南“海燕”台风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10月31日11时03分,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发生5.5级地震,此后又发生一系列余震,造成严重损失;11月10日以来,今年第30号台风“海燕”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造成严重损失。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上述灾情先后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向吉林地震灾区紧急调拨1500顶帐篷、3000床棉被、3000件棉大衣和1500个火炉,帮助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