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蒋涛)公安部近日根据近些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总结出10个比较危险的路段,广西大新县一路段位列其中。该路段现状如何,发生过哪些典型交通事故,管理该路段的交警部门又采取了哪些措施?12月3日,记者采访了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新县交警大队。
数据统计 通车11年来 15起事故致18人死
据大新县交警大队一位负责人介绍,被公安部列为“10大危险路段”的广西316省道107公里至107公里+600米路段(那义水库路段),存在急弯、坡道、临水,视线不良等现状。该路段自2002年1月通车以来,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15起,造成18人死亡。
2013年1月1日至今,共发生伤人交通事故4起,造成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但无人员死亡。
案例教训 弯道行车勿超车占道更是要不得
而后,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两个典型事故案例——
2010年2月18日10时15分许,郭某某驾驶粤S2U211号小型越野客车搭载4名乘客,沿316省道由桃城镇方向往硕龙镇方向行驶;欧某某驾驶桂FL5143号二轮摩托车搭载其妻农某某,与粤S2U211号小型越野客车对向行驶。两车行至该路段会车时,因雨天路滑,郭某某采取措施不当,致使客车失控驶往对方车道,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后,两车翻下道路南侧低洼地,造成欧某某、农某某当场死亡,客车乘员1人受重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6月13日19时25分许,张某某驾驶桂LC505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316省道由那岭乡方向往下雷镇方向行驶;许某某驾驶桂FFG618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黄某某,与货车对向行驶。两车行至上述地点会车时因客车占道行驶,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许某某经医抢救途中死亡、黄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为此,该大队在107公里至107公里+600米公路的两端设置 “禁止超车”、“限速30”、“事故多发、注意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广大驾驶员减速慢行。
这位负责人说,以上典型案件表明:1.在弯道驾驶机动车切记勿要超车,严禁占道行驶;2.要根据天气及路面状况掌握合理时速,严禁超速行驶;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在遇到突发险情等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紧急制动再柔和转向,切勿急打方向盘。
交通提醒 以下5个路段行车需特别当心
另外,记者还从广西相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了解到,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还有如下路段——
国道323线东江里仁段1202公里+600米急弯处,也是事故多发路段;
G72线泉南高速公路永福至波寨路段,路窄弯多坡陡,也容易发生事故;
六景大桥上下桥处有两个大弯,特别是1441公里处六景大桥下桥路段,风向多变,如果驾驶员单方向行车不注意行车安全,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六律桥附近路段,路面好、直道多,但该路段风向多变,有些驾驶员途经时超速行驶,容易酿成车祸。
北海往南宁大塘糖厂附近路段,有个坡度为3.2°、长约2.5公里的上坡路,不少重型货车长期占道低速行车,由于一些小车驾驶员疲劳驾驶,容易造成追尾事故发生。
请途经上述路段的广大驾驶员们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驾车,以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