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钦州讯(记者 黄有学)有考生报考材料造假,已被取消录取资格;有考生被“误举报”,已得到澄清;有考生因招聘单位误读招聘简章被拒,已责令录取。
钦州市多名考生参加2013年钦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少数考生虽然名列前茅,并且通过了笔试和面试,但是直至现在还未能上岗。经过相关部门调查,这些考生被延误上岗的原因有几个。
2013年4月,在2013年钦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小军(化名)和其他3名考生一样,笔试和面试均通过了,且成绩很优异。然而,在此之后,他们迟迟没接到考核、体检的通知。直到2013年10月,小军发现同一批其他入围的考生都已经陆陆续续到单位上班了,这才急了起来。
小军找了几名遭遇相同的考生,一起到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因为有人举报他们的报考材料造假,所以要等有关部门调查清楚后再作决定。没想到,这一等就等到了现在。
7月24日下午,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雄科接受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说,在2013年钦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的确有人举报多名考生报考材料造假。为此,钦南区政府组织了纪委、监察、人社、招聘单位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经过多方调查核实发现,有3名考生确实是报考材料造假,并已被取消了录取资格。但是有两名考生被举报的情况不属实,仍然列入正常的录取范围。
此外,工作组调查还发现,有两名考生是被招聘单位误读了招聘简章才被拒绝录取的。这两个招聘单位分别是钦南区查处违章建筑办公室和钦南区土地征收办公室。招聘简章要求“有拆迁工作经历”,招聘单位认为“有拆迁工作经历”就是熟悉拆迁工作,并胜任拆迁工作。然而,这两名考生虽然有拆迁工作经历,但时间不长,更谈不上熟悉和胜任,因此招聘单位认为他们无法胜任招录岗位,拒绝了录取。工作组了解到有关情况后,向钦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汇报请示“有拆迁工作经历”的正确解析。经过钦南区政府办公会讨论分析认为,“有拆迁工作经历”不一定要求熟悉并胜任拆迁工作。因此,责令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录取这两名考生。
张雄科告诉记者,这4名延误的考生都已经在今年4月完成了体检和公示等程序。现在,相关材料已经报到钦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等钦南区政府办公会通过,即可上岗。
针对考生质疑“体检公示都已经过了3个月,为何还没能上岗”,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钦南区政府没有开办公会讨论确定,他们也没办法。他坦言,这几名考生的确被延误得太久了,他们会再跟钦南区政府主要领导沟通,争取尽快解决他们的上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