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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政委因工作失职被免职

A-A+2014年7月7日07:54 广西新闻网评论

  广西新闻网南宁7月6日讯(记者 杨郑宝)7月6日,广西新闻网记者从南宁市纪委获悉,日前,南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近期查处的上林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白幼明,公安局政委黄红元工作失职、擅离职守、严重失信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从中认真汲取深刻教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全市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我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力戒“四风”,整肃“六病”,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但是,仍有个别单位、个别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查实,白幼明、黄红元在6月7日、8日高考期间安保和维稳工作中,存在工作失职、擅离职守、严重失信的问题。在上林县委、县政府应急处置一些群众聚集堵路时,两人均擅自脱离岗位不在上林县,未能及时到现场,导致公安队伍缺乏有效的组织、指挥和调度,严重影响了县委、县政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效果。

  根据《南宁市市委管理干部失信行为惩戒暂行规定》,白幼明在履行职责中,对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属于严重失信行为,被计6分。对发生失信行为已累积达到5分及以上的,由现任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根据《南宁市纠正县乡干部“走读”问题暂行规定》,黄红元作为双休日总值班领导,无故不在岗,因“走读”造成恶劣影响,按规定必须实行问责,由现任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由此,市委决定,免去白幼明上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上林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职务,免去黄红元上林县公安局政治委员职务。

  通报指出,这起严重的干部作风问题是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发生的,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对坚决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少数单位对机关作风建设抓得不严不实,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针对一些机关单位和少数干部身上存在的“四风”、“六病”顽症,加强教育与严格管理,下决心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水平。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南宁市市委管理干部失信行为惩戒暂行规定》(南办发【2014】36号)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遵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问效,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纠正基层领导干部“走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干部“走读”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强化责任追究,对擅离职守、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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