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 王斯 通讯员 谭倩漪 文/图) 因还不起银行贷款,便将房子出售,可当买房人还清银行贷款,将房屋装修一新后,房主又反悔。赶走买房人,“霸住”房屋,又不退房款,直到房屋女主人被拘留,这对“老赖”夫妻才松口。昨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执行法官上门腾迁,“请”走了房主。
谢某与刘某夫妇在江南区买了套房,可到了2009年底,两人因还不起银行贷款,遂决定卖房。詹某看上了该套房,2009年12月底,双方签订了合同,并约定以38万元的价格成交,詹某交付了2万元定金。2010年1月11日,詹某又给了谢某夫妇24.8万元现金,并到银行办理了解押手续。詹某拿到新房钥匙,并将房子装修一新。
然而,谢某夫妇并未按约定将房屋过户给詹某。2011年4月23日,谢某更换了该套房屋门锁,将詹某赶出房屋。谢某与妻子一起又住回了该房。纷争由此而起。江南区法院3次开庭审理该案,但谢某不但无理占房而且拒绝还款。
2013年5月底,法院一审判决,谢某夫妇停止侵占房屋,配合过户,并从2011年4月起,支付每月1500元的房屋占用费。谢某夫妇却一直霸着房子不搬。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找到谢某后,谢某承诺今年3月底前一定搬走。可这对“老赖”夫妻又食言了。6月18日,因谢某夫妇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谢某的妻子刘某予以拘留。而谢某每月的工资则被直接划扣。在看守所里,刘某这次被触动,遂同意搬走。
昨日上午,法官一大早来到涉案房屋内强制搬离。刘某到现场配合,将夫妇俩的物品清点、打包,涉案房屋交给了詹某。这起持续4年的纠纷,终于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