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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色情团伙藏身小区利用微信招揽嫖客

A-A+2014年6月19日07:25 广西新闻网评论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通讯员 周靖)发信息、晒照片、查二维码……手机“微信”因其内容丰富功能多,深受用户的喜爱。然而有些人看这东西“好使”,就动起了歪脑筋——把一张张“小姐”的照片,放到微信搜“附近的人”平台上,“引诱”他人光顾“淫屋”。没想到,这一回,“上钩”的人会是警察。不过,警察“上钩”可不是为了如其所愿,而是要找到下“鱼饵”进行网络招嫖的人,并将其拿下。

  近日,南宁市青秀区南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就侦破了这样一起利用微信平台和QQ软件组织卖淫团伙案,抓获涉嫌组织容留卖淫的赵某以及涉嫌卖淫嫖娼的张某、赵某等共计5人,并缴获作案工具电脑、手机等物品。

  6月初,南湖分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青秀区凤翔路某小区A5栋1101号房内有人网上利用“QQ”、“微信”等招嫖卖淫。民警根据这一线索,立即展开缜密侦查和布控。6月15日凌晨,民警果断出击,当场在房间内抓获涉嫌组织容留卖淫的赵某(女)、张某(女)、张某(男)3人,民警当场查扣涉嫌用于招嫖的电脑主机、手机、账本等物。在现场检查时,民警意外发现赵某手机里的“微信”上有条招揽卖淫信息,信息内容显示,当晚23点左右,某所谓的“微微”会所介绍一小姐到青秀区民主路某酒店的7019号房跟客人进行卖淫交易。根据“微信”上信息的内容,民警立即赶往酒店7019号房,当场在房间内查获进行卖淫嫖娼的两名嫌疑人。民警依法将涉嫌卖淫嫖娼5位人员带回分局治安大队审查。经审查,上述5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治安大队已依法对涉嫌组织容留卖淫的赵某、张某(女)、张某(男)3人刑事拘留,对2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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