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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死追星女儿父亲判12年 获轻判当庭跪谢家人

A-A+2014年6月13日08:23海南特区报评论

  13岁的女孩追韩星耽误学业,发脾气时称“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惹怒父亲。父亲李进全一气之下将其砍死。昨日上午,北京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因其自首并获得亲属谅解,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李进全有期徒刑12年。当听法官宣读判决后,李进全噗通一声跪倒在岳父面前,嘴里不停地说“谢谢爸爸谢谢妈妈”。

  李进全是广西人,农民,1998年来京后和患有精神残疾的北京女子结婚,两年后生下女儿小红。

  检方指控,2013年11月8日8时许,李进全在丰台区的家中,因琐事与小红发生争吵,持菜刀砍死小红。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进全刑事责任。

  4月28日此案开庭时,李进全当庭认罪,他说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但他很惯着女儿。女儿因为上网追星早上起不来,他经常打车送女儿上学。案发当天早上6时30分,他打了辆出租车停在楼下,但是女儿因找不到铅笔刀不肯去上学,还摔文具和手机。

  “我给了她一巴掌,然后吵了起来。”李进全说,他埋怨女儿上初二以来天天晚上不睡觉,上网追韩星,早上起不来,基本不写作业。女儿反驳说上网是自己的事,和他没关系。两人吵到约8时15分,女儿突然冒出一句“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李进全说,他顿时失去理智,拿起刀砍向女儿,接着砍了自己的左手腕,等他清醒后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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