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谢奎 通讯员卢欧萍)因嫌男友一半岁的女儿哭闹,来宾女子韦某竟多次殴打,导致小女孩滑倒后不幸致死。6月10日,来宾市兴宾区法院以韦某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6年有期徒刑。
来宾男子覃某有个出生于2011年12月的女儿小雅(化名),是他与妻子杨某所生。2013年5月,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覃某便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其间认识了25岁的女子韦某,二人成为男女朋友之后,覃某遂把女儿交由韦某照看,自己则外出打工。
2013年8月的一个晚上,一岁半大的小雅大便时弄脏衣服,韦某在帮她洗澡时,见她不停哭闹,就很生气。韦某先是打了小雅几巴掌,接着又对其肚子、腰和手脚等部位进行殴打,小雅滑倒在卫生间的地板上。韦某发现小雅哭声变小,嘴唇发灰后,才意识到问题严重,当即把孩子送去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小雅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经法医鉴定,小雅因头部外伤致严重的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韦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由于案发时,韦某怀有覃某的孩子,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今年3月21日,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韦某犯故意伤害罪,将其诉至兴宾区法院。5月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韦某对指控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害人小雅虽是滑倒致颅脑损伤死亡,但与被告人韦某的伤害行为有必然联系。韦某因孩子哭闹而出手伤害,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且自愿认罪悔罪,并取得了被害人父亲的谅解,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