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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推行党员领导干部住夜制度 每周不少于4天

A-A+2014年3月21日14:03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针对一些县乡镇的领导干部不安心工作,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晚上唱“空城计”的问题,近日,自治区纪委和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基层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严明上班、住夜和值班纪律,纠正基层领导干部“走读风”。

  据介绍,由于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来去匆匆”,公车私用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个别地方还因领导脱岗,突发事件得不到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后果。为有效遏制这些不良风气,自治区纪委和组织部要求全区各级党委、政府把纠正县、乡两级领导干部“走读”问题作为整治“四风”的重要内容,狠抓监督和整改,塑造基层机关的良好形象。

  在上班纪律方面,要求县(市、区)和乡(镇)领导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居住地离工作地比较远的领导干部,应尽量吃住在工作地。上下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严禁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或企业车辆,严禁变相发放交通补贴。

  住夜纪律方面,全面推行党员领导干部住夜制度。县(市、区)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带头住夜,除开会、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每人每星期在工作所在地住夜不应少于4天。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以上乡(镇),乡(镇)领导干部要联系一个以上村,定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通知还要求,双休日和节假日(包括集中公休日、调休日)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一般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重要岗位专人值守,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等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纠正本地区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建立完善日常考勤、请销假、工作人员去向、应急、检查通报等制度。例如,干部外出辖区要请示,下乡要报备,原则上党政机关正职领导不得两人同时离开工作所在地。除特殊岗位外,要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标明部门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及当天工作状态。正职领导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介入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采取电话抽查、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形式,定期对基层干部执行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单位工作纪律涣散,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领导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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