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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农村改革承载着亿万农民新期待

A-A+2014年3月12日07:40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讯(记者 廖庆凌 许丹婷)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谈“三农”问题时,字字句句显示出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信心与决心。

  30多年前,我国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重大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改善了农村经济。如今我们推进被称为“二次改革”的全面深化改革,还能否在农村找到一条卓有成效的改革新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差距,消除农村贫困?

  深化农村改革是由形势倒逼的

  我国改革从农村破冰,多年来的一系列改革虽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农村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但时至今日,农村发展仍跟不上城市的步伐,城乡差距甚至还在拉大。“我国贫困人口绝大多数都在农村,面广量大,他们渴望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民意所向,承载着亿万农民的新期待。不全面深化改革,诸多‘三农’发展难题就破解不了;不全面深化改革,农村生产力发展就适应不了;不全面深化改革,农民群众的期待就实现不了。”已“蹲守”农村6年的大学生村官李欣蓉代表说。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钱学明委员认为,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农业现代化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十分紧迫。因此,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形势倒逼,不是为改而改,而是必须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在广西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动,主要是外出务工,“三留守”问题突出,迫切需要解决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农村公共服务发展滞后问题。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农村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如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迫切需要更深入的体制突破,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关系需要妥善处理,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出新要求,等等,旧矛盾新问题交织,必须像总理所强调的那样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才能解决好‘三农’问题,让广大农民分享到改革红利。”王凯代表说。

  深化农村改革剑指城乡二元结构体制

  “向深化改革要动力”是共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改什么、怎么改?

  连日来,代表委员们不断为深化农村改革建言献策,内容涉及财政、金融、教育、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领域,看似有些杂乱,但其实质却只有一个指向——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针对的问题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瞄准的目标是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银邦克代表一针见血。他表示,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必须破解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关键难题——城乡二元结构。

  几十年来,我国随着改革的推进,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也导致一个问题——资源单向性流向城市比较严重。“近些年来,我国出台了一些政策,做了大量工作,但城乡关系不协调仍然是我国当前面临的最突出的经济和社会结构矛盾之一。”李彬委员说,以农村公共服务为例,这方面历史欠账较突出,除了要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外,应当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通过帮扶、信息技术等手段,推动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共享城市优质公共资源。“这个过程核心是城市要更多反哺农村,城市在反哺农村方面应当担起更大的责任。”

  玉林市是广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近年来推进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来自玉林的王凯代表表示,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玉林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遇到一些突出问题,其中包括一些原有的法律与改革趋势不相适应,政策配套也不完善,例如,物权法、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等。因此,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应当加强顶层设计,包括相关法律的制定与修订。他建议,加快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规定,通过立法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纵向推进,让农民真正在法律上拥有、支配、处置土地等财产的权利。

  深化农村改革一定要守护农民权益

  深化农村改革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从实际出发,积极而稳妥推进,其中必须守护一条红线——不能损害或牺牲农民合法权益。代表委员们对此有着共识。

  “深化农村改革不能搞面子工程,更不能以推进改革之名行损害农民权益之实。过去这方面的教训全国有不少典型例子,广西也有。”钱学明委员说,比如说在土地问题上,改革征地制度,不能继续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来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钱学明委员对农村土地问题做了较多的调研,他的《关于城镇化背景下处理农村土地问题的提案》,建议对农村土地进行分类管理,加快确权,切实解决“同地不同价”、“同地不同权”问题,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减少由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

  来自农村基层的罗朝阳代表说,在推进农村改革过程中要让农民“说得上话”,获得应有的尊重,有序地参与到农村改革事务中来,这不仅有利于保障他们的权益,也有利于提高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罗朝阳还认为,保障农民权益更多地还体现在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这个核心问题上,例如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推动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同保,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

  不少代表委员表示,农村土地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应当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不可抢跑越线,更不能一哄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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