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讯(记者 王殿学 薛冰妮 实习生 王安琪 陈璐)4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红宇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恐怖活动的复杂性、隐蔽性和跨国性等特征日趋明显,仅靠某一个或某几个部门法来调整,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我国惩治与防范暴力恐怖犯罪的迫切需要。建议在对恐怖活动的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通过一部系统、全面的反恐怖法。
无独有偶。4日在广东团酝酿议案会议中,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也提议尽快制定反恐怖法,对与恐怖活动相关的罪名统一做出规定。
具体而言,刘红宇在提案中指出,反恐怖法应着眼于设立反恐专门领导机构、建立反恐安全预警体系、制定反恐应急处置规范、创建反恐善后安置机制、加大反恐刑事制裁力度这几个重要方面。朱列玉也建议建立相关反恐制度,加强反恐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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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专家提醒:有些国家将恐怖泛化引争议
南都讯 记者王殿学 实习生王安琪 发自北京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反恐专家李伟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制定反恐怖法上应该慎之又慎,因为“有些国家将恐怖泛化,在国际上引起很大争议”。
李伟说,反恐怖法的立法目的是在恐怖活动发生之前能够制止,涉及到对恐怖活动发生之前的一些授权,包括日常的监控等规定。“加大防范的授权与公民隐私等方面可能有一些冲突。”
李伟表示,中国面临的主要恐怖威胁,除了“东突”恐怖势力以外,还有一些邪教组织和一些极端化的个人行为,而且恐怖分子正在向薄弱地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