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电(记者 杨强 欧阳开宇)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今天(3月3日)在此间表示,当前,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经常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必要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病人家属三方面合作的联动监管模式。
罗殿龙介绍,根据2009年国家疾控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各类精神病患者已达一亿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人数已超1600万。在广西,精神卫生中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录入系统在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已达102845人,全区患者检出率达2.23‰。
精神病人在发病时对自己的行为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他们肇事肇祸的特点多表现为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案件,尤其是重性精神病人,其行为具有暴力性、突发性、盲目性,而且随着病情加重,手段越发残忍,危害面极为广泛。
由于监管难度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数量逐年上升。据统计,2006年广西精神病患者刑事杀人案件95起,占全区八类命案中的8.44%,2008年这个数据已经上升至10.68%。
罗殿龙认为,制度缺失、监护不到位、社会责任淡化是造成精神病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他指出,虽然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规定实施强制医疗,但对于强制医疗具体该怎样执行、如何保障,却没有细化的配套措施出台。
此外,精神病人的监护成本高,需要专人看护,影响家庭经济收入和正常生活,监护人难以履行监管责任,有的甚至不愿意承担责任,放弃监护,最终导致精神病人放任自流。
据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至2013年期间,经该医院司法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每年均有70%以上没有实施强制性治疗或强制性监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脱管”又重新返回社会的隐患可见一斑。
另一方面,社会对精神疾病缺乏正确认识,对隐形潜在的患病人员缺乏了解和心理疏导,对已经确诊的精神病人缺乏人道关爱,也是造成精神病人与社会对立的主要原因。
罗殿龙指出,政府应充分整合社会防治资源,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病人家属三方面合作的联动监管模式,形成多方面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首先政府要明确监管职责,公安、卫生、民政、司法、财政、残联等部门可以联合组建各级精神病人监管委员会,按职责分工,履行管理、处置、医疗、救助、保障等工作。同时,由街道、社区居(村)委会、病人家属负责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向公安、医院等部门反应监控情况,建立重性疾病信息报告制度。”罗殿龙说。
罗殿龙还建议将实践中最容易发生肇事肇祸的“人格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几类重性精神病人定确为重点监管对象,这可以缩小监管范围,降低成本,提高监管成效。在落实经费保障方面,他也建议将精神病人监管工作经费保障纳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