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城事>正文

柳州女子谎称可改驾考成绩狂捞好处费 获刑四年

A-A+2014年3月5日08:14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何书俊 通讯员 玉阳)“我在车管所上班,驾校考试不及格一样可以过。”凭着这句谎言,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柳州市女子朱某先后骗取驾校教练唐某等人共计3万余元。3月3日,记者从鱼峰区法院获悉,朱某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3年5月,朱某与朋友唐某在一次打牌时相遇,得知唐某从事驾校教练工作,朱某便称自己在车管所上班,负责管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档案,并表示学员的考试分数花钱都可以改,如果唐介绍人来,事成之后还可以给唐某提成。唐某信以为真,将这个“好消息”迅速告知自己的朋友。唐某的朋友以及学员听说此事,为图省事,争相托唐某代办。

  为打消众人的怀疑,朱某还一再强调,她所言为真,到时学员们可以上网查真伪,如果成绩不过,她包退钱。为骗取唐某等人的信任,她还煞有其事地要求大家交上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和六张照片。短短两月内,先后有10余人被骗,他们先后付给朱某1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代办费”共计3万余元。

  然而,交钱后,唐某却发现,拨打朱某的电话时对方总是爱理不理,多次找朱某领证未果,唐某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于是和其他交钱的学员找到朱某,并要求退款。此时,众人才发现,朱某早已将骗来的钱款用于吸毒。在唐某等人的一再要求下,朱某退还2000元后便不再露面,电话也关机,唐某等人遂向警方报案。2013年7月,朱某被唐某等人找到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2013年12月,鱼峰区检察院以朱某涉嫌诈骗罪向鱼峰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朱某竟百般抵赖编造种种谎言,矢口否认诈骗事实,一会辩称羁押期间吸毒神智恍惚受到威胁,一会又辩称夫妻感情破裂受人陷害,经三次开庭审理和法庭调查与辩论,法院认定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朱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执行完毕5年内再次故意犯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