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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法院院长持作废驾照上路出事故 交警申请拘留

A-A+2014年2月19日16:24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来宾讯(记者 黄必成)2月1日,在来宾市迁江镇至来宾市的二级路上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经交警认定,其中一辆事故车驾驶员为持作废驾照的象州县法院院长谢某。2月17日,来宾市交警二大队向象州县人大常委会递交报告,申请对无证驾驶出车祸的谢某实施行政拘留。据了解,谢同时也是来宾市人大代表,交警部门之前已向来宾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申请材料。 

  据了解,现年50多岁的谢某,曾任象州县检察院检察长多年,从2011年起至今担任象州县法院院长,现在是象州县和来宾市的两级人大代表。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报告。 

  因此,只有在获得两级人大常委会许可后,交警部门才可以对谢某实施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在来宾当地网络上,网友对车祸受害者韦先生一家的不幸遭遇表示深深的同情。网友认为,韦先生原本小心翼翼地驾车行驶在路上,没想到车子却被越道快速行驶的一辆面包车撞上,紧接又遭到谢某驾驶的轿车剧烈碰撞,造成韦的妻子和岳母当场死亡,韦和女儿、妻弟受伤。 

  对于事故认定驾驶面包车越道行驶的黎某负主要责任,法院院长谢某负次要责任的结果,网友也发表了看法。 

  一些网友认为,仔细看事故发生的过程,谢某看起来像是有点冤,但他对事故的发生确实存在过错。同时,车祸的发生让他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得以暴露出来。大家都没想到,一个在司法机关担任领导多年的执法者,竟然不懂得驾照要年审,持作废驾照开车上路,法律意识如此淡薄,实在令人费解。 

  据了解,发生车祸的三辆汽车都购买了责任强制保险,其中谢某驾驶的轿车还额外购买了第三者商业保险,这家商业保险公司是否会对谢某所承担的事故责任进行理赔,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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