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防城港电(陈燕 刘晓宇 廖家胜)广西防城港11名男子组成一个团伙自导自演“嫖客”与“警察”,先后绑架16名越南籍妇女至广东贩卖给老板并强迫其卖淫。防城港市中级法院18日公开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防城港一名叫“阿峰”(另案处理)的男子告诉被告人谢宗良称,如果能找到越南妇女,可以卖给他。谢宗良听后,为了快速赚钱,便购买了手铐、胶布等工具准备作案。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期间,谢宗良纠集谢乃文、廖汝云、项有合、邓礼伟、赖奎中、黄忠兴、何汉军等人,使用谢宗良拾到的“刘召”、“李赵忠”的身份证在广西防城港市、崇左市等地的宾馆开房。由谢乃文、廖汝云等人负责演“嫖客”,招嫖越南籍失足女,而谢宗良、何汉军等人则负责冒充警察查房。
在查房过程中,谢宗良、何汉军等人按事先计划演“警察”。一进房门,谢宗良、何汉军等人便用手铐将被害人铐住,用透明胶布封住其嘴、捆住脚,并挟持受害人上事先租来的一辆小汽车。
随后,该团伙将受害人绑架至广东省湛江市,卖给黄学、陈妃飞等人。黄学等人购买被害人后又强迫其从事卖淫活动。谢宗良等人用相同手段先后拐卖16名越南籍女子。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