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城事>正文

亲兄弟因车祸赔偿反目 弟弟向哥哥赔偿9000元

A-A+2014年2月17日08:14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河池讯(苏悠悠 李伟) 李某川开车出车祸,致使包括哥哥李某福在内的多人受伤,哥哥向弟弟讨要赔偿致兄弟反目。2月13日,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调解下,弟弟主动向哥哥给付赔偿款9000元,兄弟俩握手言和。

  2011年7月6日上午,李某川驾驶正后三轮农用车搭乘包括哥哥李某福在内的12名乘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高合村往九圩镇方向行驶。当车行至九圩镇八万至高合6KM+200M处时,农用车驶出路外翻下石山,造成两人当场死亡,李某福等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川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福被送往医院治疗,先后住院51天。2011年9月8日,经相关部门鉴定,李某福伤残程度为九级。事故发生后,李某川已支付李某福3000元。后兄弟俩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反目成仇。2011年12月,李某福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川偿还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李某川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3万元,于调解书签收之日即付给原告5000元,余款1.8万元由李某川于2013年6月31日前付清。

  可被告李某川于2012年12月31日向原告给付了9000元后,余款一直拒还。2013年12月,原告在多次向李某川追款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本着挽回原告与被告亲情的原则,对被告进行劝说、调解。2014年2月13日,在法院的努力下,被告李某川主动向原告给付了赔偿款9000元,也获得了原告的原谅,兄弟俩握手言和。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