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周绍瑜)马年春节,对于龙胜龙脊镇大寨、平安等村寨的村民来说,他们度过了一个欢喜而又收获颇丰的大年。因为春节前几天,村民们都收到了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红包”。这是旅游公司给村民们分发的旅游红利。
记者深入当地了解到,龙脊景区如今形成了旅游公司与当地村民共同开发的发展模式。双方签订协议,由旅游公司将每年门票收入的一定比例,返还给当地村寨。
在旅游开发热的当今,龙脊景区为何能实现旅游企业与当地村民的共赢发展?村民们在收获旅游分红的同时,要承担着怎样的责任?给村民分红的旅游发展模式,能否成为桂林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利益共享、多方共赢的一个样本?
春节前的大红包
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中午12时许,龙胜龙脊镇大寨村委办公楼,比往常热闹了许多。这一天,村民们在分发去年的旅游分红。
“新寨二组,94417元;大寨一组,94240元……”办公楼二楼,在几张方桌拼凑成的会议桌上,摆放着一沓沓崭新的百元大钞。村委支书潘保玉和几位村民小组长,对着分红明细表上的账目,一一将钱分发给村民。
“去年我家领了2900多块,今年领到了近5000块,红包是一年比一年多啦。”新寨二组组长潘佩文拿着刚领到的分红,乐呵呵地说。53岁的潘佩文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里在金坑梯田景区内一共有约2.5亩田。如今,村上的旅游分红大头是以田亩数来分配。
“如果今年的游客多了,门票收入增加,我们的分红也将更多。”潘佩文对来年的分红更是充满了期待。
当天,潘佩文还帮所在村组的村民代领了分红。
记者在新寨二组的分红明细表上看到,该组一共22户93位村民享受到了旅游分红,领到的分红有94417元。最多的一户村民领到了约6600元,其余的村民领到的分红有2000多元、3000多元不等。
大寨村60岁的村民潘石保,今年一共领了6400多元的分红,比去年多了4000元左右。
“以前种田刚好能糊口,现在旅游发展起来了,没想到种田还能有旅游分红,真是一件大好事,今后年年都有‘红包’领了。”潘石保家在景区内一共有约4亩的梯田,谈起以往种田的穷日子,潘石保唏嘘不已,“一年到头,就靠着年底时杀自家养的猪改善生活,根本结余不了多少钱”。
对于今年领到的“大红包”,潘石保也做好了分配:家里每人500元,剩余的4000元用于开春后买肥料,再买上两个猪仔养。看到村上的旅游发展势头正好,潘石保在外打工的孙子也于去年初回到了家中,“孩子能帮我们打理田地,也能在村上谋旅游的新路子,总比外面打工强”。
村支书潘保玉介绍称,2013年全村一共领到了110多万元的旅游分红,一共有1000多位村民受益。
就在大寨村民欢喜领“红包”的同时,距离大寨金坑梯田景区约25公里远的平安壮族梯田景区,这里的村民也领到了旅游分红。
平安村委支书廖元壮称,今年村上一共领到了120多万元的旅游分红,全村约750位村民受益。目前,这些钱都已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到村民的账户中。“每户村民能领到1.2万元左右的分红,最多的超过了2万元”。
7%的梯田维护费
位于龙胜龙脊镇的龙脊梯田景区,地处海拔1916米的崇山峻岭深处,素有“世界梯田之冠”的美称。景区里集中了侗、瑶、苗、壮等少数民族原汁原味的习俗民风,每年吸引数以万计的游客。
如今,景区内主要有平安壮族、大寨金坑红瑶和龙脊古壮三个梯田观景景点。作为较早开发的平安壮族梯田景区,平安村的村民也最先尝到了旅游分红的甜头。
平安村村支书廖元壮说,从1999年景区开发之初,村委就与旅游公司签订有合作协议。景区开发的前几年,由旅游公司从每年的收益中,定额返还村委一笔“梯田维护费”。“刚开始每年只有几万块钱,随后增加到10多万,30多万。”廖元壮说。
2007年起,平安村委与旅游公司重新签订协议。双方约定,由旅游公司将每年门票总收入的7%,作为“梯田维护费”返还给村委。
“游客人数多,门票收入也增加,我们的分红也跟着水涨船高。”廖元壮说,从2011年到2013年,三年期间村委领到的红利分别约116万、137万和120万元。
“名义上虽然是梯田维护费,实际上这也是给村民们的旅游分红。”大寨村村支书潘保玉说。
2003年,大寨金坑梯田景区正式对外开放。大寨村与旅游公司签订协议,共同开发景区,而景区每年从门票收入中补偿梯田维护费给村委。“最初几年也是定额给的,每年几万块。”潘保玉说。
直到2007年,大寨村与旅游公司重新签订协议,公司每年将门票收入的7%返还给大寨村。而按照协议规定,村民必须种植水稻和维护梯田景观。自此,大寨村的梯田维护费从2007年的约15万元,一路升到2013年的110万元。
对于每年拿到的旅游分红如何分配,大寨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潘保玉说,经过讨论,从2007年到2012年,村上的分配方案是:50%按田亩数分,20%按户头分,20%按村民人口分,5%用于当年新修道路沿线受损农户的补偿,其余5%则用于村委的活动开展资金。
而在2013年的分红中,大寨村调整了分配方案:70%按田亩数分,12%按户头分,12%按村民人口分,3%补助道路沿线受损农户,剩余3%是村委活动资金。
“今年的分配方案大幅提高了按田亩数分配的比例,主要是在鼓励村民种好梯田,维护好梯田景观。”潘保玉说,这也说明了村民们已逐渐意识到,梯田是村上旅游发展的核心资源,必须要保护好。
农民参与 农民受益
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陆思远表示,龙脊梯田景区是以梯田作为载体来开展的旅游,而梯田是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资料,旅游只有在兼顾村民利益的同时,才能形成共赢发展的局面。
“梯田是我们景区的核心旅游资源,给村民补偿梯田保护费或者说分红,就是为了提高村民保护梯田的意识。”陆思远说。公司每年从门票收入中提10%返还给村民,这是公司与村民多次商讨的结果。而这10%当中,7%是分给核心景区的村寨,其余3%是给非核心景区村寨的。
陆思远说,按比例给村寨分红,也是基于提高村民旅游竞争意识的考虑。
龙脊景区里平安壮族梯田是最早开发的梯田景点,随后2003年开发了大寨金坑景点,2011年6月又开发了龙脊古庄寨梯田景点。“哪个景点的景观保护得好,服务做得好,游客自然会多,村民的分红也就会随之增加”。
按照协议的约定,村民如果丢荒景区中的梯田,每年分红时,公司也会按照实际丢荒的梯田田亩数,倒扣相应的费用。
“事实上,这几年村民们保护梯田景观的意识也有所提高。”大寨村村支书潘保玉说,这些年随着村上的旅游发展,不少村民都吃上了“旅游饭”,富了起来。有的村民搞餐饮、住宿,也有的卖旅游产品。“现在大家都知道,如果梯田保护不好,游客就少了,生意也会淡下来”。
“本地流传的一句民谣,‘半边铁锅半边屋,半边床板半边窝’,形象地说明了以前村民的生活状况。”对以前的大寨村,潘保玉深有感触。
2004年,大寨村接待游客仅3.2万人次,到2013年,游客接待量超过18万人次。居民收入也由10年前的人均年收入不足700元增加到了2013年的7000余元。
如今,走进大寨村,曾经破旧的木楼已变成宽敞明亮的吊脚木楼。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已成为居家必备品,手机、电脑、互联网宽带已在寨子普及,有的家庭还购买了私家车。潘保玉说,这都是旅游开发给村上带来的喜人变化。
近年来,随着旅游开发热,怎样摆正原住民、当地政府、旅游企业与游客的关系,实现利益共享,各方多赢,成为一道现实的难题。
“龙脊景区给村民分红,让当地村民享受到了旅游发展带来的实惠,也有利于提高村民们旅游开发和保护的积极性。”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院长周长山对此表示赞许。
周长山表示,多方共赢是发展旅游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旅游开发本来就是要为当地人民谋福利,而不是为少数利益集团服务。只有把村民的利益与旅游公司的利益结合起来,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保护、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也只有把游客利益放在重要的位置来考虑,当地的旅游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于如何提高村民们的旅游开发与保护意识,陆思远说,这些年来,公司每隔一年会带景区村寨的骨干到外地旅游,让他们在旅游中感受、考察别人是如何做旅游的。同时,公司还不定期地邀请旅游院校老师或旅游业的人士,给村民们上课。
而作为村寨的带头人,潘保玉也在盘算着,今后随着旅游分红的提高,他们还将对分配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在鼓励村民们保护好梯田的同时,还将奖励那些保持原汁原味习俗风情的村民,让游客感受到村寨的文化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