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将公园、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会所歪风的极端危害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反对“四风”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精神,不准出入私人会所;不准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要自行清退,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不准设立或入股私人会所。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央精神,不准设立会所,已经设立的,应立即清理纠正;不准将公务接待或公务活动安排到私人会所;不准用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的消费。
通知要求,要开展会所的清理整顿,公园、景区、历史建筑、纪念胜地、文体馆所等公共场所内不准设立私人会所,已设立的,一律关停,确保公共资源更好地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私人会所的日常监管,教育引导私人会所诚信守法经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由纪委牵头,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住建、文化、工商、税务、园林等部门参加,具体负责整治会所歪风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检查和执纪监督,严肃查处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私人会所会员卡等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威慑。(广西自治区纪委 莫鸿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