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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去年扫黄打非实施三大行动 公布十大案件

A-A+2014年1月18日00:40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南宁电(记者 张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17日上午发布消息称,去年广西“扫黄打非”着力实施“净网”“清源”“秋风”三大行动,维护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同时公布十大重点案件。

  1至6月,在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中,广西以整治网络文学、网络游戏、视听节目网站等为重点,开展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删除了大量的淫秽色情信息,关闭、封堵、屏蔽了一大批淫秽色情和有害网站、栏目,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5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非法和有害出版活动专项治理“清源”行动中,广西打击制售传播宣扬“藏独”、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暴力恐怖等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少儿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违法印刷集中整治等三个集中整治,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制品30多万件。

  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实施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秋风”行动中,广西集中打击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和假记者,共清理查实非法报刊7种,公布非法报刊查缴目录3批,查办违法编印传播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案件3件、非法网站期刊案件1件、违法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件。

  与此同时,广西公布2013年“扫黄打非”十大重点案件。

  1、玉林“05.14”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案。2013年5月初,玉林市公安局和市“扫黄打非”办联合行动,捣毁一传播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网站,抓获涉案人员黎某某。经查,黎某某在其建立的色情网站上传淫秽图片5688张。12月9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以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经营罪判处黎某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和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列为2013年挂牌督办案件。

  2、贵港“03.26”邪教类非法出版物案。2013年3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与贵港市公安局在贵港市港南区分别破获2处印刷邪教资料和刻录邪教光盘的“黑窝点”。查缴邪教书籍14万余份,光盘刻录机12台、刻录光盘5000多张。抓获涉嫌“全能神”邪教组织人员14人。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和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列为2013年重点挂牌督办案件。目前,案件已移送法院审理。

  3、百色“04.20”邪教类非法出版物案。2013年5月28日,百色市公安局对百色采薇印务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缴获邪教书籍约1万本、铝制PS模版46张、电脑打印机各3台,抓获曾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列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百色采薇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经营许可证》。目前,案件已移送法院审理。

  4、柳州“06.01”“六合彩”非法出版物案。2012年6月1日,柳州市对该市岩村路一带的非法销售“六合彩”资料地下市场进行整治,抓获犯罪嫌疑人10多名。因案情重大,该案被列为2012年全国和自治区“扫黄打非”办以及公检法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在2012年追究10名被告刑事责任的基础上,2013年6月4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陈某某、莫某、覃某、杨某、黄某最高8年最低3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4万至12万元不等的罚金。

  5、柳州“04.18”非法经营“六合彩”出版物案。2013年4月18日,柳州市公安、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对曾某、邓某经营的门面和仓库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六合彩”资料264种10822册。9月24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6、北海“04.18”贩卖淫秽光盘案。2013年4月18日,北海市公安局在海城区富贵路查获一非法摆卖涉嫌淫秽、盗版光盘摊点,查缴涉嫌淫秽、盗版光盘4032张,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5月29日,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9月29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7、柳州“02.05”“色天使论坛”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案。2013年2月5日,柳州市鹿寨县公安局破获“色天使论坛”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案。4月22日,鹿寨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张某某拘役五个月。该案被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列为2013年挂牌督办案件。

  8、贺州“02.01”侵犯著作权案。2013年2月1日,贺州市钟山县公安局在钟山县城一音像店内查获涉嫌盗版光碟共计3446张,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经鉴定,所收缴光碟中有3339张属盗版光碟。7月14日,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9、玉林“04.06”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2013年4月6日,玉林市公安局在玉州区清湾江公园抓获一设摊销售淫秽光碟的犯罪嫌疑人黎某,现场收缴淫秽光碟220张。8月15日,玉州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10、贺州“04.08”侵犯著作权案。2013年4月8日,贺州市钟山县公安局在该县回龙镇农贸市场抓获设摊摆卖盗版光盘的罗某某,现场扣押涉嫌盗版光盘2446张。经鉴定其中的2372张为盗版音像制品。7月17日,钟山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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