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骆南华 通讯员 宁驹)广西农科院甘蔗研究所的3名干部,听说检察院要查处他们参股的企业股权变更的事项,赶紧将自己的赃款、股权退出,但为时已晚。该所原所长方某等3名干部被查处,其中被派驻到企业的干部覃启谷因犯贪污罪,一审获刑8年,目前他已提起上诉。
红利面前,“公家”突然退缩
广西农科院甘蔗研究所是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早在2001年,该所与广西甘蔗研究所工会,共同出资成立了国有企业广西桂甘科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桂甘科公司)。2005年,桂甘科公司出资42万元,境外人士出资98万元,成立了注册资金140万元的崇左丰岭肥业有限公司,桂甘科公司占股30%。
丰岭公司成立后,甘蔗研究所的干部覃启谷,被委派进驻该公司从事管理工作。他先后担任了公司副总经理、厂长、生产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2月24日,刘某(另案处理)的农丰公司,收购了境外人士70%的股权,刘某也成为丰岭公司的董事长。刘某提议,将公司的注册资金增加到500万元,农丰公司出资400万元,占股80%,桂甘科出资100万元,占股20%。不过,经过时任甘蔗研究所所长、桂甘科公司法人代表方某等人的讨论后,决定不再增资。
案发后查明,实际上丰岭公司在农丰公司收购股权前的2009年,就积累了710多万元的利润没有分配。按照桂甘科公司持股30%计算,该公司的利润有210多万元。刘某提议增资,甘蔗研究所讨论决定不再增资,这意味着桂甘科公司以当初出资42万元参股,资金重组后只能占8.4%的股份。
退缩背后,是为干部腾“空间”
在红利面前,甘蔗研究所为何突然退缩呢?原来这里藏着覃启谷和所长方某、党组书记陈某(另案处理)的“小算盘”。
甘蔗研究所决定不增资,股份降为8.4%,预定给桂甘科公司20%的股份,就有11.6%还空余着。方某与陈某、覃启谷商量后,决定由他们3人出资占有这空余的股份。方某、陈某分别出资19.5万元,各占丰岭公司3.9%的股份。覃启谷出资19万元,占股3.8%。
为了不暴露自己作为股东的真实身份,在陈某的提议下,3人均以各自的亲戚名义入股。在3人达成共识后,覃启谷对刘某称,桂甘科公司无法增资,建议由3个自然人投资,占据桂甘科公司退出的份额。刘某认为覃启谷提出的方案没有损害到自己的利益,考虑到以后很多工作还要对方的配合,便同意了该方案。
覃启谷等3人在2010年5月入股后,刘某提议分配丰岭公司2009年利润中的200万元。这本来应该按照股权没变更前的比例进行分配,即农丰公司占70%,桂甘科公司占30%。可覃启谷列出的分配方案,却按照后来变更的股权进行分配。
刘某认为这无损自己的利益,遂将利润的10%退回覃启谷指定的私人账户,覃启谷便和方某、陈某瓜分了。
深入调查,退股之后还藏奸
纸终究包不住火。覃启谷等3人自认为没人知道的事情,还是暴露出来了。2011年6月,当他们听到检察机关正在调查桂甘科公司的股权变更事宜后,如惊弓之鸟般找到刘某,急忙退了分红和股份。在他们的要求下,刘某也补了董事会决议,撤销对2009年分红方案的决议,但为时已晚。
覃启谷涉嫌贪污一案被移交宁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后,办案人员除了查实他和方某、陈某贪污的事实外,还挖出了覃启谷的“底细”:丰岭公司平时卖废品有218万多元没有入账,被他和刘某、财务人员设立了小金库。退股后的2011年11月,覃启谷以桂甘科公司应得20%为由,分得43万多元,这些钱被他私吞。
2012年11月16日,因涉嫌贪污罪,覃启谷被刑事拘留。他私吞的43万多元卖废旧所得,也如数吐出。2013年12月初,他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覃启谷不服判决,随后提起上诉,目前尚未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