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讯(记者 张捷)“咕咕……”鸽子成群结队从楼顶飞过,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鸽子群长期“蜗居”天台,随之带来的粪便等给居民造成了很大困扰。近日,家住跃进路90号的莫女士拨打晚报热线2821100反映,每天都被这群特殊的“邻居”骚扰,与养鸽人多次协商未果,相关部门处理此类投诉也“头疼”,这边举着“信鸽协会”的挡箭牌 ;那边却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还请“清官来断家务事”。
居民:莫名遭遇“屎从天降”
灰白的粪便沉积在楼梯口,居民小心翼翼进出。上月29日,记者在跃进路90号4栋1单元发现,从一楼到八楼楼道依稀可见鸽子和绒毛,阵阵臭味扑鼻而来。在8楼的莫女士家里,记者看到,两间房窗台上散落的粪便、羽毛已经变干。
“平时连窗户都不敢开,担心动物携带的病菌飘进来。”莫女士指着窗外的挡雨棚说,中午时候,鸽子三三两两在上面“跳舞”,让人无法休息。还有就是养鸽人冲洗天台时,恶臭水顺着楼道流到地面,或从破旧的排污管射到屋里。
莫女士的父亲告诉记者,自家的天面已出现渗漏,想请人上天台维修,却被“铁将军”把门,公共天台成了私人鸽舍,有时周末才开门。
记者上到天台看到,上百只鸽子有的关在笼舍里,大多则成排站在墙边上,地面的粪便斑斑点点。
居民覃女士说,特别是南风天,衣物没法晾晒不说,臭味全飘进家里,实在难以忍受。“与鸽子成‘邻居 ’有两年多了,大家多次与7楼住户协商,对方不是‘放狠话 ’就是置之不理。”记者试图联系7楼的养鸽人,一名女子以不方便采访为由拒绝。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柳北区信和美庐、柳南区东苑、鱼峰区华庭苑等小区居民也受鸽子骚扰,有居民还被高空掉下来的粪便砸中,他们大多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还有的居民建议,联名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相关部门:处理起来挺“头疼”
接到鸽子扰民的投诉,街道(社区)、住建、城管等部门介入,工作人员不是吃闭门羹,就是被养鸽人以“信鸽协会”搪塞。柳北区长林社区一杨姓负责人多次与养鸽人交涉,对方当时口头答应整改,过后又依然如故。
鱼峰区和华社区负责人表示,对于此类投诉处理起来很头疼,当事人不配合,讲再多道理也没用。城管执法人员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拆除涉嫌违建的鸽舍。而鸽子如何处置 ?市城管执法局法制科人员表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相关条款,未规定对鸽子的处理权。居民反对利用楼顶养殖,鸽子又该何去何从 ?
养鸽者:盼望有政策扶持和市民理解
市区内养殖鸽子能否办理相关手续呢 ?市信鸽协会成员尹利安养鸽有40多年了,他介绍,放养的鸽子大多为信鸽,鸽舍设置在其主人住处附近,容易影响到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这需要沟通与协调。
尹利安说,自己也曾被其他业主投诉过,后来加强清扫保洁鸽舍,尽量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大多数居民还是能理解的。至于“持证”养鸽的说法,尹利安和其他成员已盼望了几十年了,相关部门一直没有批文。“希望能得到更大的政策扶持和市民的理解。” 原来早在1991年,自治区体委、公安、环保、住建等九部门,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保护和文明驯养信鸽的联合通告》明确 :驯养信鸽是一项国家提倡的、有益的体育活动,是国内外重要的体育比赛项目之一。提倡文明养鸽,驯养信鸽者,必须申领信鸽协会会员证,未经批准不得滥养信鸽,必须搞好环境卫生,鸽舍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要主动搞好邻里关系等。
律师:占用公共天台并扰民已侵权
受鸽子困扰的居民该如何维权呢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 :根据《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公共天台属业主共有部分,本楼其他居民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又根据《物权法》第84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在公共天台养殖的鸽子所造成的污染、恶臭已经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侵犯了小区居民的相邻权。小区居民可以要求养鸽居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黄律师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