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讯(记者 李澜)曾为北京奥运会创作了一幅长20米、高2米巨幅榜书的广西知名书画家江涛,在2012年因病离世,让不少人颇为遗憾。近日,江涛的妻儿作为原告,将柳州市某休闲苑的负责人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归还江涛留下的价值约136.5万元的书画作品约216幅。4日,记者了解到柳南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了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原告江涛的妻子在起诉中称,2012年1月26日,江涛的病情突然恶化,呼吸困难,无法行走,被紧急送进自治区肿瘤医院留医。江涛似乎预感到什么,当晚就对她明确交代他留在柳州和广州两处创作室的作品数量情况,她作了记录:留在柳州的总计约580幅。2012年4月16日,她们母子从南宁赶到柳州市某休闲苑江涛书画创作室楼下,电话通知该休闲苑的老板叫员工打开房门后,上楼进屋却赫然发现,原来张挂在墙上和存放在木箱中的江涛书画作品大部分均不翼而飞,而门窗依然完好,未见丝毫异常。
原告认为,取走江涛书画作品者为有钥匙进入工作室的人,而工作室的钥匙除江涛外,只有被告持有,很显然江涛的书画作品系被侵占了。原告还称,在侵占江涛书画作品的问题上,被告在近半年的时间里,推诿塞责,始终不愿意退出,无奈下她们母子才以侵权之诉对被告提出控告,请求人民法院帮助追回被非法侵占的遗产。
原告在起诉中称,被侵占的作品约216幅,价值约136.5万元。
庭上,原告出示了一些证据,并认为因为被告利用江涛的书画作品对其经营有帮助,且江涛赠送过作品给被告,那么双方之间的行为就是支付了一定的对价,是事实的保管关系。
但被告却认为,这些证据根本无法证明江涛在其休闲苑工作室的书画作品的情况,也无法证明被告存在恶意侵占的行为。被告表示,对于江涛的作品并无统计,他也不负责作品的维护和管理,不参与江涛作品的事宜。而在原告统计时和江涛离世时,工作室没有变化,没有短缺作品。
被告还认为,有些作品他没有见过实物,对于作品是否丢失不认可,持有钥匙的除了他和江涛,也还有其他人,而且这些作品在工作室期间,赠予、销售行为都存在。
对于原告认为其有保管的义务,被告也不认可。
他认为建立工作室时,其与江涛没有约定过收租金或利益分配,属于朋友帮忙无偿提供,而且其经营的是棋牌、餐饮,没有从事江涛的作品出售,该工作室没有对他的经营带来利益及好处。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