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 邓振福)11月22日,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桂林市国税局向该市联达人人乐超市发出通知,要求该超市在开具个人发票时,不得再强制要求提供身份证号和手机号。
11月22日上午11时,南国早报记者再次来到桂林联达人人乐超市总服务台,看到顾客李女士拿着购物小票要求工作人员开具发票。工作人员叫李女士提供手机号,李女士不愿提供,这时收费员韦某过来,将李女士小票接过去,然后帮李女士开具了发票。记者看到,总服务台前还摆放着温馨提示,称个人开发票须提供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此前,因这一要求该超市遭消费者投诉(本报11月21日A26版曾作报道)。对此,超市财务部负责人称,温馨提示还没有及时更换。
桂林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20日下午,该局征收管理科工作人员陈某介绍的情况不全面。21日,他们派人到桂林联达人人乐超市调查,该超市是10月17日开始使用网络版机打发票。按系统要求,在征求顾客同意的前提上,是可以填写证件号和手机号的,但并非必录项。当天,国税部门与开发该系统的软件公司进行了沟通,让后者辅助联达人人乐超市正确的操作该系统,并责令该超市在为个人开具发票时,不能再强制要求顾客提供证件号和手机号。同时,由于网络版发票刚推行,桂林市国税局将进一步利用各种载体加强网络发票使用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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